【消費】
靜音效果非「第一」 日立冷氣遭重罰60萬
他牌同型機種還少1分貝 不能宣稱業界第一

夏天將至,冷氣機成為熱賣商品(圖/卡優新聞網)

卡優新聞網

  知名日系家電品牌被重罰!公平會今(28)日表示,日立公司於型錄廣告宣稱「靜音效果業界第一」,及「使2.5馬力機種的噪音值降至38分貝,業界最低」,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,已違反公平交易法,將處60萬元罰緩,業者若有不服可提請訴願。

 

  台灣日立在台成立有45年之久,是「老字號」的家電品牌,品牌形象深植人心,頗受消費者信賴。其實,今(99)1月時,另一廠商大金冷氣因宣稱在日本與松下並列第一,涉廣告不實,才被公平會罰款30萬元,今天又有日系冷氣被公平會盯上,而日立更被重罰了60萬元,是大金冷氣的2倍。

 

  公平會發言人施惠芬表示,日立公司於「嵌入型4方向」室內機型錄廣告宣稱「靜音效果業界第一」,但該型錄標準規格表所列可搭配R410A冷媒的16種型式中,只有部分機型的靜音效果優於同業他牌,因此廣告宣稱「靜音效果業界第一」與事實未符,也就是說,即使部份機種優於他牌,仍不能宣稱自己是業界第一。

 

  公平會進一步表示,日立公司的「嵌入型2方向」室內機廣告刊載「使2.5馬力機種的噪音值降至38分貝,業界最低」。然而,日立公司室內機「RCD-2.5FSN」型式,噪音值為「38-34-31(--),經調查發現,仍有他牌相同等級且同電源數值的冷氣機種,高低噪音值為37分貝及32分貝。

 

  公平會認為,二者相較之下,其他品牌同型機種噪音值為37分貝,而日立公司的最高噪音值「38分貝」,顯然並不是業界最低,涉及廣告不實。

 

  同時,公平會強調,該公司在廣告中宣稱自身產品「第一」、「最低」等最高級用語,不過卻未能提出客觀事證資料,以證實自己的論述,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,除了命令其停止前述違法行為外,並處台灣日立60萬元罰鍰。

【2010/04/28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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