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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愈多,可不見得愈便宜!台電宣布今(99)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,進入夏月電價適用期,而這4月個的時間裡,用電愈多就愈貴。由於台電夏天的發電成本比較高,因此反映在電的售價上,用量愈大,相對於非夏季電價,漲幅就愈大,最多達28%。
台電表示,以住宅為例,每月用電在110度以下,不分夏月及非夏月,電價每度都是2.1元;超過110度則按夏月、非夏月計價,111度至330度,夏月每度3.02元,非夏月2.68元,夏月比非夏月每度貴了將近2成;331至500度的部分,夏月每度4.05元,非夏月3.27元;501度至700度的部分,夏月每度4.51元,非夏月3.55元;701度以上,夏月每度5.1元,非夏月3.97元,701度以上的用電,夏月比非夏月貴了將近3成!
如果不想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,或是真心配合節能減碳救地球,台電建議消費者,可以參考節電小撇步,例如,冷氣調到攝氏27至28度,搭配電扇使用,並且隨手關燈、拔插頭,電腦螢幕不用時就關閉,照明設備上改採省電或高效率的燈具等等,省電省錢的同時,也能為環保盡一份心力。
台電前(97)年7月開始,推出「電費折扣獎勵節能措施」,只要住宅用戶及國中小學的用電量,較上一年同期零成長或負成長,依省電程度可享有流動電費5%、10%、20%不等的「基本折扣」優惠。
以去(98)年夏月住宅平均用電量442度計算,流動電費為1,349元,當用電零成長時,基本折扣率是5%,可獲得67元的折扣;當省電比例為5%時,基本折扣率是10%,基本折扣金額是135元;當省電比例達10%時,基本折扣率是20%,基本折扣金額就是270元。
台電表示,實施獎勵措施之後,節省用電的效果還不錯,統計電費折扣獎勵節能措施實施至今,總共省電73億度,接近去年全台北市全年住宅用電量75億度,且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465萬公噸,效果顯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