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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9年3、4月期的統一發票總計開出29張200萬的特獎發票,以連鎖便利商店開出張數最多,多達12張,其中統一超商就有8張;至於特獎發票最小消費金額,這次是10元的飲料,最高金額是在百貨公司賣出的1,460元商品。
根據財政部的統一發票特獎中獎清冊,比較特別的消費內容,例如,線上遊戲的點數350元;太平洋百貨公司開出2張特獎發票,一張在台北縣永和市,一張在屏東市;加盟飲料店五十嵐在南投草屯,也開出一張特獎發票;有線電視的發票也不要亂丟,台南市一家有線電視就開出一張特獎發票。
賦稅署提醒統一發票的中獎人,3、4月期統一發票兌獎期限是從6月6日起,至9月6日止,兌獎要在郵局受理兌付作業的上班時間,延長營業時間、夜間郵局等,是不辦理兌獎業務。
另外,賦稅署也表示,一次消費就只要索取一張發票就好,不要要求店員分成好幾筆開。依據稅法,對於同筆消費,營業人只需要開立1張統一發票即可。統一發票的中獎機率是千分之3,其中,200萬特獎的中獎機率更是低到可以,只有1億分之3!
賦稅署統計,97年9、10月期統一發票開始特獎獎號加開至3組,從那時候到今年1、2月期,總計已經開出可以兌獎的特獎發票有288張,其中已經兌領的有198張,未兌領的有90張,未兌領的90張發票中,77張是已經超過領獎期限,得主已經喪失兌獎的權利,另外13張是99年1、2月期開出的特獎發票,到7月5日以前,仍然可以兌領。
7月5日前仍可兌獎的13張,加上這一期,3、4月期的統一發票特獎29張,總共有42張特獎發票,等著幸運的中獎人在截止日前來兌領。
根據賦稅署的統計,統一發票特獎兌獎率最高的一次是97年9月、10月期,特獎兌獎率高達89%,19張特獎發票,有17張來兌獎;特獎兌獎率最低的是98年1、2月期,只有51%,開出多達43張的特獎發票,但只有22張兌領獎金,多達21張特獎發票沒人兌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