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卡訊】
信用卡費用將大降 循環利率不溯及前債
海外結匯1.5%以下 掛失費不得逾2百元

信用卡費用將有大變動,廣大卡友權益獲得保障(圖/卡優新聞網)

卡優新聞網

  信用卡制度大躍進!行政院消保會今(11)天公布討論通過的「信用卡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記載事項」,除規範循環利息只能就未繳餘額計算外,相關手續費也有大幅調整,包括明定金融機構收取的掛失手續費不得超過200元、海外結匯手續費最多1.5%,調單手續費則是不得逾100元。

 

  卡債風暴過後,信用卡的相關議題就備受各界關注。因此,消保會邀集學者專家、消費者保護團體及相關機關代表等討論,特別針對銀行不合理的計息方式、手續費等問題進行變革,以擬定合理的信用卡定型化契約,來保障消費者權益。

 

  消保會法制組組長邱惠美指出,過去持卡人若僅繳部份刷卡費用,或是只繳最低應繳時,銀行都會以全額來計算利息,對消費者來說,相當不公平;新規定則要求業者,要將已繳金額扣除再計息,也就是採用未繳餘額來計算。

 

  另外,新法也規定,循環利率變更前的債務,應依照原訂的利率來計收。消保會消保官黃建隆解釋,當消費者動用到循環息時,業者往往會再調高利率,但持卡人在刷卡時,所考慮到的是當下之循環利率,並無法預測未來是否會有變動;基於法規不溯及既往的原則,變動後的利率不能適用先前的欠款。

 

  在信用卡相關手續費部份,目前海外交易手續費約落在1.3%~2.2%,其中國際組織收取約1%,台灣金融機構收0.3%~1.2%。而新法則規定台灣發卡行收取的費用,不得超過消費金額的0.5%,等於持卡人最多負擔1.5%海外結匯手續費;舉例來說,消費者刷4萬元,則須支付發卡行200元、國際組織400元的費用。

 

  至於過去高達千元的掛失手續費也將調整,未來持卡人的信用卡如有遺失、被竊、被搶、詐取等情形,銀行所收取的手續費,不可以超過200元;另外,卡友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,若對帳單所載的交易明細有疑義,需要業者協助處理,其產生的調單手續費,也不得超過100元。

 

  消保會表示,這兩天就會將會中決議及討論的內容,函送至主管機關金管會,希望6月底前上路;而金管會則指出,收到相關文件後,就會儘快公告實施。

【2010/06/11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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