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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卡訊】
保險單借款本息 不得以信用卡支付
利息需準時繳交 避免放款以卡養息

記者  張嘉純  報導   2010/08/18  
金管會:不得以信用卡支付保單借款的本息(圖/卡優新聞網)

  由於保單借款利率低、核款快速,若有資金需求的民眾,加上手頭上的保單存有一定的價值準備金,多選擇保單借款方式來應急。但金管會為避免持卡人「以卡養息」,宣布保險單借款的本息不得使用信用卡支付。

 

  其實,金管會為符合信用卡為消費支付工具的本質,及避免將放款業務風險轉嫁至信用卡業務,早在93823日便要求發卡機構,不可同意持卡人以信用卡作為繳付「放款」本息的工具。

 

  而於今(99)22日金管會將前規範納入修正發布的「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」第25條第2項規定中。

 

  金管會表示,現行保險業辦理的「保險單借款」,屬於「放款」的範疇,為加強金融機構遵循此辦法,已於今(99)89日函示各銀行機構,保險單借款的本息不得以信用卡支付。

 

  所謂「保險單借款」,其程序相較其他貸款方式簡便、快速,利率比起信用貸款也相對低廉,以台灣人壽為例,利率是以3.5%計算。而申請借款時,投保人只需準備保單、身分證、印章及填寫保單借款合約書即可。

 

  不過,台灣人壽表示,保單借款主要以儲蓄型、財富型保單為主,但並非所有險種保單都可借款,像是意外險、醫療險就無法申請借款。且保單必須累積一定的價值準備金,投保人才能夠申請借款,通常約投保二至三年的時間。

 

  另外,因借款而衍生出的利息部份,台灣人壽指出,利息需準時繳交,本金則不限時間償還,但若未按時繳付利息,而且又沒有繳納保費,保單權益將可能遭到停效。

 

  金管會也提醒民眾,在申辦保險單借款時,應先依照自身財務狀況,妥善規劃還款來源及繳款方式。

【2010/08/18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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