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交所上市服務部專員丁偉宬涉嫌受賄百萬元,協助通嘉科技上市申請案快速過關,證交所目前已經對丁偉宬處以停職處分。不過,目前調查局還沒把案情告知證交所,因此證交所表示,將等案情明朗化之後,再討論相關的懲處名單,金管會也要求證交所,要好好處理。
證交所爆發罕見的醜聞,讓公司內部員工覺得很倒楣,明明一個基層專員無法扭轉上市申請案的審查結果,但事情一爆發之後,讓所有的上市案都得接受外界以放大鏡來檢驗。
證交所立即啟動內部調查,把涉案的丁偉宬到證交所任職之後的上市申請案重新查核一遍。從97年到現在,國內股票初次申請上市案為艾迪森、通嘉,國內上櫃轉上市案為致新、晟鈦,國外第一上市案為TPK,國外TDR第二上市案為陽光能源,總計6件,證交所書面聲明保證,經內部稽核單位專案查核之後,這6件申請上市案,都沒有發現異常。
證交所解釋上市申請案的審核流程,申請案送進上市服務部之後,抽籤決定初步審核小組,小組成員有3人,而丁偉宬的職位是專員,所以是小組成員之一。初步審核過關之後,接下來由上市服務部的部門評估,之後是上市審議小組,通過之後還要報請董事長、董事會通過,上市申請案才會過關。所以以專員的職位,根本不可能對申請案有影響力。
證交所還以時間長短,來證明通嘉科技的上市申請案沒有「快速」通關。證交所指出,通嘉從送件到掛牌上市歷時127天,是同一年度掛牌的三家科技業者當中,從送件到掛牌時間最久的一家;而證交所統計98年度,總計有10件上市申請案,從申請送件到掛牌平均時間是114天,而通嘉的天數高於平均值,顯示通嘉上市案審查沒有異常。
此外,外界質疑通嘉科技涉嫌行賄案,是否有必要下市?證交所表示,依照現行營業細則規定,並沒有規定在這種案情下,證交所需要處以下市處分的規定,而且,證交所內部查核審查過程也沒有發現異常,但證交所同時表示,他們將配合檢調單位調查,並且依照調查結果再做後續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