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接到一位多年沒有聯絡朋友的喜帖,我很訝異怎麼會收到他的帖子,於是我急忙翻開當年結婚時的禮金簿,發現他有包紅包給我,所以我很清楚這張帖子的目的是提醒我該把紅包「還」回去了。
台灣這些婚喪喜慶的「人情世事」已經有了「禮尚往來」的不成文規定,當我結婚時你包多少給我,未來我也要包多少還你,這期間就算因為時空的變遷,有些人沒了聯繫,大部分的人一定想盡辦法找到對方,把那份人情要回來,否則自己就虧大了。筆者不禁在想,究竟這些傳統禮俗重視的是「情」?還是「錢」?
我在心中問自己,如果是我,會發喜帖給那些久未謀面的朋友嗎?我的答案是否定的!我認為人與人之間的相處,在於當下的那份情感,因為朋友之間存在著那份情感,所以當朋友結婚時,我會樂意包個紅包,並且獻上我內心最真誠的祝福。
雖然有些朋友後來失聯了,我當初也包過紅包給他,但是當我結婚時,我並沒有發帖子給對方,有的人會說「那你不就虧大了?好歹也要把當初的成本要回來啊」。
我聽到這些話時,並不會多說什麼,因為我認為人與人之間的那份情感,並不是用金錢可以衡量的,當下的那個時間點,因為我跟你之間有交情,所以我付出金錢代表我的祝福,當時間久了,人也斷了聯繫,當初包出去的紅包就不用太計較了!
這次收到許久未見朋友的帖子,我的做法是當天我會親自把紅包送過去,並且找時間與他寒暄兩句,如果朋友之間的那份感覺還在,我或許會留下參加整場喜宴,如果見面的感覺是陌生的,那麼跟他說句祝福的話之後,我就會離開,人到禮金也送到,這應該是個圓滿的做法。
有的人會認為反正錢不要白不要,而且當初自己已經先包給對方了,現在發帖子給對方要求紅包有何不可?而這種事沒有對錯之分,只不過有些人比較實際、有些人重視感覺,但是如果透過這些機會,能夠找回朋友之間的那份熟悉度,那就更佳圓滿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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