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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消費】
北縣抽驗市售素食 一成添加動物成分
違規比例兩成五 價廉口味重少買

記者  黃靜萍  報導   2010/10/05  
抽驗市面上素食產品,竟有四分之一不符規定(圖/卡優新聞網)

  素食主義者越來越多,但市面上標榜素雞、素火腿等素食產品,卻可能添加葷食,台北縣衛生局針對素食業者進行動物性成分「魚、豬、牛、雞」稽查抽驗,結果二十件當中,有五件不符規定,違規比例高達四分之一。

 

  為了讓民眾在選購素食食品時更容易辨識,衛生署去(98)年公告「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之標示規定」,只要宣稱為素食的包裝食品,都必須於產品外包裝上標示「全素或純素」、「蛋素」、「奶素」、「奶蛋素」及「植物五辛素」等五種字樣。

 

  不過,標榜素食的產品是否含有動物性成分,消費者很難從外觀上辨識,為了讓素食者吃得安心,台北縣衛生局八月份針對連鎖大賣場、攤販一共抽驗二十件素丸子、素蒟蒻丸、素火腿、素茶鵝等食品。

 

  素食檢驗結果今(5)天出爐,有五件不符合規定,違規比例高達兩成五,其中兩件檢出含有魚、豬或雞等動物性成分,另外三件為標示不符規定,產品明明標示為蛋素,卻未檢出雞蛋成分,北縣衛生局下令業者將不合格產品立即下架,並追查產品來源,同時將不合格名單公布在衛生局的網站上。

 

  衛生局表示,如果業者宣稱為素食產品,實際上卻添加動物性成分,製造廠商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第七款「攙偽或假冒」的規定,可處六萬元以上、三十萬元以下罰鍰。另外,不實標示、宣傳或廣告的行為涉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第一項,可處四萬元以上、二十萬元以下罰鍰。

 

  由於素食食品是否添加葷食,一般消費者很難從外觀或口感分辨,因此選購素食製品時,最好選擇信用良好的廠商,避免選購價廉、口味重及標示不清的素食產品。

 

  衛生局建議素食者,應多食用天然蔬果及傳統豆製品,取代加工製品如素魚、素雞、素肉羹等,以免食入過多如粘稠劑、結著劑、漂白劑、殺菌劑等添加物。

【2010/10/05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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