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調單位偵辦台灣高速鐵路局弊案,今(12)天上午傳喚前台灣銀行董事長陳木在等人,下午則傳喚前交通部高速鐵路局長何煖軒到案說明,訊後全都請回。而預計檢方在本週內,還將傳喚前財政部金融局長曾國烈、副局長張明道等金融高層,到案說明。
金融界除了陳木在到案以外,台銀董事李勝彥、承辦人高全壽、前金融局組長袁昌明,這次也被傳喚到案,同樣也被請回。
前財政部金融局原打算在2002年募集高鐵資金184億元,但因集資困難,所以金融局修法,讓臺灣銀行、土地銀行、兆豐商銀、第一銀行、華南銀行、彰化銀行、臺灣企銀、合作金庫等八家行庫,在2003、2005年兩度購買高鐵公司發行的特別股。
雖然有行庫董事會提案反對挹注高鐵資金,金融局卻修法通過,因此檢方這次傳喚動作,首要在釐清這部分案情。
另外檢方也認為,這幾家銀行也可能違反銀行法規定,在主管機關核准前,就投資高鐵;至於高鐵桃園站、左營站都傳出週邊土地遭財團炒作,檢方這次一併釐清。
陳木在在結束偵訊後,面對媒體詢問時僅強調自己只是說明案情,不願回答其他問題。至於何煖軒在進入偵查庭前表示,高鐵局的業務只跟工程、營運有關,至於高鐵集資、發行特別股,則與高鐵局無關。何煖軒強調,高鐵局一切依法行政,他不知道有什麼弊端。
本案是因為台灣高鐵公司去(2009)年九月間爆發財務危機,政府官股接手高鐵的債務問題,北檢隨即分案偵辦。而後檢方搜索高鐵局、高鐵公司,並約談前高鐵公司董事長殷琪,在分析卷證資料一年多後,檢方再度發動偵查作為。而這次檢方傳喚陳木在等人,全都以關係人身份傳喚,訊後全都請回,目前本案還未有被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