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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山林城上城建案 遭公平會罰三百萬
付訂金才提供契約 共用分攤未揭露

記者  林怡秀  報導   2010/12/16  
城上城付訂金才提供契約,遭公平會罰款三百萬元(圖/卡優新聞網)

  知名建設公司甲山林建案「城上城」,因要求客戶先付預售屋訂金才肯提供契約書,且未揭露共用部分分攤之各戶持分總表,遭行政院公平會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,處以三百萬元罰鍰。

 

  由甲山林所推出的城上城建案,號稱是「平民也買得起的豪宅」,是今(99)年上半年最大量體的建案,位於八堵長庚生活圈,離台北市中心有段距離。也因為如此,相對於目前市中心房價居高不下,城上城的平價優勢,吸引許多台北客層前往購買,尤其是來自內湖、南港、信義、大安的客戶,成交比例最高。

 

  不過,根據公平會調查發現,甲山林建設在銷售「甲山林城上城」預售屋時,並未於銷售現場展示契約書,並要求購屋人需先付訂金,才肯提供契約書,且對於建案公用部分住戶如何攤算,也沒有透露任何資訊。等於要在交易資訊不充分、不完整的情況下,作成交易決定,嚴重影響購屋人的權益。

 

  公平會指出,購屋人在簽訂買賣契約前,對於預售屋的資訊取得已經相當有限,而且買賣契約多為建商事先單方擬定,加上預售屋無法先看到實體,購屋人已經是處於資訊弱勢的一方,若建商還要求購屋人須先付訂金才能提供契約,已經違反了商業倫理。

 

  另外,預售屋公用部分的分配比例,涉及到房地交易標的面積計算,是民眾決定是否成交的重要關鍵,所以各戶持分總表必須要能顯示公用部分分攤的計算結果,建商至少應列出各戶各項目的公用區域比例,並採行提供公眾閱覽、分送或自由取閱等方式,讓購屋人能充分了解、進而決定是否購買。

 

  公平會表示,甲山林建設的行為,不但對購屋人有失公平,同時對其他建商同業而言,也是不公平的競爭,因此經查後依違反公平法規定,處以三百萬元罰鍰,並須停止該項違法行為。

【2010/12/16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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