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境內合格機構投資人(QDII)來台投資限制將放寬。金管會宣告最新修正,未來個別QDII可投資台股金額將由8,000萬美元,調高至1億美元,同時可投資台股的範圍,也放寬到台灣存託憑證(TDR)、外國企業來台第一及第二上市(櫃)公司有價證券等。
根據今(99)年才開放的QDII來台投資辦法,原本只能投資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,但隨著外國企業來台掛牌案件增加,QDII也表達參與投資意願,因此金管會協調央銀、陸委會後,決定予以放寬。
金管會表示,雖然放寬單一QDII投資台股金額,從8,000萬美元變成1億美元,但整體投資上限額度,還是會維持目前5億美元不變,預計下週一(27)行政院發布後即可實施。
根據最新統計,開放QDII來台投資後,至今共有七檔QDII向證交所完成登記註冊,投入金額達1.637億美元,相當於49億元新台幣。
金管會強調,這次提高投資額度,可讓QDII基金充分發揮額度,雖然有國際資金湧入的疑慮,但投資總額5億美元,等於如果每檔QDII都足額申請,最多僅剩5檔可投資台股。
此外,原本QDII只能投資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,未來也將擴大範圍至TDR、外國企業來台第一及第二上市(櫃)公司有價證券等。
金管會指出,QDII投資單一有價證券不會另外訂定投資比率限制,只會把投資金額納入投資總額度,進行一併控管。
不過,金管會也解釋,QDII投資部分行業別,都另外訂有單一個股的上限比率,例如海運服務業,單一及全體QDII投資均不得超過8%;而金融業單一QDII投資金融業不得超過5%,全體QDII不能逾10%等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