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(12)個月,國產局的學生住宅地上權招標案,富邦人壽以12億2,222萬,得標底價2499萬的地上權。事後富邦人壽坦言投錯標,兩度委託律師陳情,主張標單無效,並要求退還8,374萬的押標金。國產局長考20天後,還是主張富邦是得標人,如果富邦棄標,他們會退還溢繳的保證金。
國產局指出,招標須知有明定保證金繳納的計算方式,就是底價的10%,學生住宅地上權的底價是2,944萬1855元,所以保證金只要繳295萬5千元即可,參考司法機關對政府辦理採購案招標案件的判決,認為國產局應該退回溢繳押標金。
國產局表示,富邦人壽至今仍未明確向國產局表示要棄標,如果富邦人壽向國產局明確表示棄標,或是1月24日以前,沒來繳清投標金額12億2,222萬的尾款,就算自動棄標。屆時,國產局就會退回原繳保證金8,374萬2千元扣除294萬5千元後的金額8,079萬7千元。
援引的司法判決,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訴字第1047號及1467號判決,認為要沒收的押標金是指依招標文件規定須繳納的押標金,如果在招標文件規定之外的押標金,就無法沒收。
因此,超出招標文件額度之外的押標金,無需繳納,屬無法律原因而給付,所以負責招標的國產局北區辦事處負有返還的義務。
至於學生住宅地上權的標案何時重開?國產局指出,當地居民透過里長表示反對,所以國產局還在溝通中,在溝通沒有結果之前,應該不會重新招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