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朱文慧、曾美惠等人,成立「速比特」、「皇國」兩家洗車公司,誘騙大批親友以刷卡購買洗車禮券入股投資,吸金達1億3千萬元。台北地方法院今(17)日以詐欺罪,將曾美惠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。至於朱文慧涉案部分,先前台北地院以違反商業會計法,將她判刑七個月。
朱女在2001年成立速必特公司,而曾女於2002年底加入公司,並與朱女合資成立「皇國」公司,由曾女擔任公司董事及總經理。兩人為快速虛增營業額、美化帳面,並順利取得銀行核貸融資,因此找了大批親友,以「假消費、真刷卡」方式,進行吸金。
兩人推出「刷卡入股」投資方案,以「刷卡金轉入股金」、「刷卡購券享洗車優惠」,引誘親友投資,並約定由朱女支付卡費。而朱女透過在軍中擔任上校的胞弟朱文華,找了多名現役軍人共同刷卡。其中光是朱文華三名上校,就刷卡超過8千萬元,其他軍中同袍最少也刷卡上百萬元。
兩人在美化帳面後,還向第一銀行申請企業貸款,銀行發現公司確實有業績,因此核准放貸。總計核准37次,撥款近5千萬元。
嗣後朱女因無力支付各刷卡人卡費,公司於2005年間無預警倒閉,墊付卡費的20多家銀行索討無門。受害銀行包含第一、渣打、兆豐、華南、萬泰等銀行,總計刷卡金1億3千萬元。
法院審理期間,兩女反目,朱女全推給曾女,曾女也辯稱自己非決策者,僅負責執行。但法官認為全是事後卸責之詞,不足以採,認定曾女有罪。判決書中指出,曾女所為嚴重影響社會經濟秩序,對社會產生危害,因此判刑3年4月。全案可上訴。
至於協助衝高業績的刷卡人,台北地檢署去年6月間對20多人做出緩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