儘管政府一再呼籲民眾莫將存摺、印鑑交由銀行職員保管,但類似盜領舞弊案件仍層出不窮。金管會特別指示銀行公會,訂出「金融機構代客戶辦理存提款作業範本」及「金融機構處理客戶遺留印鑑存摺範本」,要求未來在存摺內須印製警語,提醒消費者如將存摺、印鑑交由他人保管,可能蒙受財物損失的風險。
民眾在銀行進行金融交易日益頻繁,但有些人常貪圖方便,將個人存摺與印鑑委託熟識行員保管,以方便臨時有代辦存、提款等各項業務時,省下專程跑一趟的麻煩。
但金管會表示,如此一來恐怕會增加不肖行員盜領款項的機會,雖然民眾會認為與行員私交不錯,但事實上過去發生許多類似的舞弊情事,呼籲千萬不要輕忽。
金管會除要求金融業者確實遵守法令規定,以及加強內控防制舞弊機制之外,現在也要求銀行公會研訂「金融機構代客戶辦理存提款作業範本」及「金融機構處理客戶遺留印鑑存摺範本」。
其中,「金融機構處理客戶遺留印鑑存摺範本」規範金融機構應加強宣導嚴禁所屬職員私自代客保管印鑑存摺、已蓋章空白取款條與金融卡等憑證文件,如遇客戶遺留前述重要憑證文件,應設簿登記,交指定人員妥善保管,並應於存摺內印製「如將存摺、印鑑交由他人保管可能蒙受財物損失之風險」的警語。
而「金融機構代客戶辦理存提款作業範本」則規範金融機構代客戶辦理存款作業的範疇,像是不定期派員赴外收付款項及接受客戶傳真指示扣款等作業。
金管會強調,保管存摺及印鑑等這類重要文件,都勿假他人之手,尤其將印鑑、存摺交由與自己不相干的行員保管,或委託代辦存、提款,危險性十分高,如果真得發生盜領款項,訴訟程序相當漫長,反而得不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