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經濟發展局稽查市售車用機油,結果發現有高達三成四的商品,標示不符合規定,違規商品多半是沒有清楚註明廠商名稱、原產地,或是根本沒有中文標示,經發局立刻要求業者暫停陳列販售,如果期限內沒有改善,將處以兩萬以上、三十萬以下的罰鍰。
定期汽車保養能讓車子保持最佳效能,不過經發局稽查人員日前前往轄內車行、汽車百貨用品店等地點,抽查97件市售車用機油(或稱潤滑油)的商品標示是否符合規定,發現有33件違規,不合格率高達三成四;而不合格的機油商品中,32件未標示廠商名稱、地址、聯絡電話及商品原產地,另一件則是沒有中文標示。
新北市經發局表示,民眾購買機油時,如果發現機油瓶身沒有產地及製造商等相關標示,十之八九屬於有問題的商品,不慎使用假機油或等級不符規範的機油,因為黏度或各種添加劑不足,缺乏潤滑功效,甚至有惡劣廠商直接將舊機油回收進行過濾脫色再製,容易造成引擎內部損壞,縮短愛車壽命又增加耗油量。
民眾在選購車用油品時,除了精打細算比價外,更應該把握「停、看、聽」三項原則,事先要打聽品牌評價,購買前也要看清楚標示再選購,並選擇合法的加油站或車廠,使用符合車輛需求(包括機油品級及SAE黏度)的真品機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