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去國道客運火燒車事件時有所聞,甚至造成重大傷亡,因此防火機制顯得相當重要。行政院消保會特別針對客運、遊覽車、高鐵與台鐵等運輸工具,進行滅火器檢驗,結果發現客運業者有2支無法噴射、台鐵則有1支的藥劑成分低於標準,顯示旅客安全堪慮。
為了旅客的生命安全,行政院消保會以客運、遊覽車、高鐵與台鐵等運輸工具為對象,針對100個車次、200支滅火器的噴射性能、藥劑含量進行抽檢,結果發現,客運與遊覽車業者的不合格率偏高,有1支噴射效能僅30%,有2支更是完全沒效用,無法噴射,共計有7支的噴射效能低於可用性的80%。
根據消防署「滅火器認可基準」,一般車用滅火器的新品操作噴射時,要能放射整支容量的90%,才合乎標準,但僅適用於新品滅火器,非新品的藥劑滅火器則無相關規定可依循,不過放射性能達80%以上即具有可用性,因此本次抽驗即以80%作為非新品的檢視標準。
在滅火藥劑主成分的含量試驗方面,僅台鐵出現不符規定的情況,有1支滅火器的磷酸二氫銨含量僅62%,低於70%的合格標準。另還有6支的放射性能介於80%至90%之間,雖然達到消防署規定標準,但消保會認為,台鐵載客量龐大,交通部應督促改進。
目前消防法僅規範建築物用的藥劑滅火器,車用則暫無法可循,加上未規範藥劑廠商在「滅火藥劑時效」與「滅火器性能效期」的作業,導致本次檢驗發現,藥劑滅火器不僅出現過度老舊的情形,更有藥劑更換標籤混亂的現象,顯示藥劑滅火器的品質堪慮。
內政部消防署火災預防組組長許哲銘表示,未來1個月內將初步擬訂「滅火器換藥作業辦法」,建立滅火器業者的販售紀錄,通過篩選的優秀商家名單,會提供給高鐵、台鐵等單位,作為合作廠商的參考。另外,也會明文規範滅火器換藥與更換標籤的作業,須由合格技術士執行,以避免業者動手腳。
對於滅火器藥劑成分不符規定,台鐵則是回應表示,滅火器每3年即換藥1次,未通過檢驗的這支滅火器,已請廠商依合約規定,實施更換藥劑並送驗,以保障旅客的安全。至於其他放射性能介於80%至90%之間的滅火器,仍合乎使用標準,旅客不須過度擔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