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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理財】
聯邦擅改客戶帳戶,金管會:若有違失絕不護短
聯邦:要告,贏面很大。法界:銀行處於不利地位

記者  方凡  報導   2007/02/01  
金管會對於聯邦的說明,還有疑問(圖/卡優新聞網)

  聯邦銀行發現誤植匯率之後,擅自凍結客戶帳號,還逕自進入客戶帳戶,改回市場行情價,雖然大部分的客戶已同意跟聯邦銀行和解,但仍有兩件案子的當事人,一狀告到金管會跟銀行公會。金管會對此表示,已經在調查中,因為金管會對聯邦的說明還有疑義,因此還會要求聯邦進一步說明中。

 

  事情發生經過是聯邦銀行錯植牌告匯率,已經不只一次,而是連續好幾天,包括美元、加拿大幣、英鎊等等,都有嚴重的錯誤,聯邦銀行本身一直不知情。其間就有客戶發現此事,在聯邦銀行下單買外幣,聯邦銀行直到月初結帳時,才發現「代誌大條」,緊急跟客戶協商,有人同意和解,但也有不同意,一狀告上金管會。

 

  金管會表示,如果是銀行進入客戶的帳戶扣錢,這是太簡化的說法,因為在網路銀行的書面約定中,有所謂「沖正」的字眼。但確切的定義,金管還需要進一步地了解,釐清之後,如果聯邦銀行有所違失,金管會一定給予處分,絕對不護短。

 

  在金管會的要求下,聯邦銀行於110日已向金管會提出書面說明,但金管會在看過後,還是有疑問。因此再次去函要求解釋相關問題,但聯邦銀行尚未回函,至於回函最後期限?金管會並不願意透露,只表示,一定會秉公處理。

 

  對於不肯和解的客戶,聯邦銀行方面表示,匯率價差那麼大,加上客戶是呼朋引伴下單買匯,明顯屬於不當得利。如果要告,銀行的贏面很大。但法界則是持不同看法,有法界人士認為,既然銀行是專業機構,從法律保障弱勢的原則而言,除非銀行能舉證自己沒過失,否則很難叫消費者負擔責任。畢竟,出錯的是銀行,而非消費者,因此認為如果兩造打官司,銀行將處於較不利的地位。

【2007/02/01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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