娛樂場所火災事件頻傳,為了維護民眾休閒娛樂的安全,內政部自3月初起針對夜店、酒吧等營業場所,展開為期1個月的清查行動,結果發現營建管理的不合格率超過6成,尤其台中、桃園地區的違規情況高達8成。
為了有效把關娛樂場所的安全設施,內政部自3月7日至4月6日,針對全國各地的娛樂場所,包括酒家、酒吧、酒廊、PUB、KTV、MTV、舞廳、夜總會、俱樂部等執行安全設備的檢查,主要清查項目包含營建管理及消防管理。
在營建管理部份,以土地使用管制的容許項目、變更使用類組、避難層出入口、直通樓梯淨寬度、內部裝修材料、違章建築等6項作為檢視標準,清查結果發現,抽查的1,647個商家中,不符合規定者佔1,072家,不合格率約65%。
其中娛樂場所數量佔全國之冠的台北市,受抽檢的309個商家中,有150家不合格,比例將近一半;台中市、桃園縣的不合格率更高達8成,顯示營建空間的安全明顯有諸多缺失。
在消防管理部份,檢查項目包括消防安全設備、檢修申報、防焰物品、防火管理等4項,在清查的3,634家營業場所中,符合規定的有2,845家,佔78.3%,合格率高於營建管理部份,其中又以基隆市、台北市與雲林縣的表現最佳。
內政部指出,根據各縣市政府回報的建築物安檢結果,不合格的情況以「掛羊頭賣狗肉」居多。換句話說,建築物使用的現況與使用執照核准的用途不符,像原本可能申請核准供作飲料店營業使用,但實際上卻是在經營酒吧生意。至於防火避難設施,則以出入口寬度、樓梯寬度、室內裝修材料等違規情況居多。
內政部部長江宜樺指出,針對不合格的業者,將依建管、消防相關法規,要求限期改善或處以6萬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罰鍰,若業者仍未改善,將連續開罰,必要時甚至會採取斷水斷電、拆除違建等強制手段。
江宜樺更進一步表示,為了督導各地方政府落實執法的程度,目前聚集中央相關單位、地方政府組成專案小組,並將於近日內再次抽查,以了解各地方政府對於公共安全把關的情形,確保民眾的娛樂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