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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經貿】
調升存準金乙戶利率 央行宣布8/1起生效
反映銀行資金成本 隱藏信貸費用成本

記者  何心尹  報導   2011/07/29  
央行調升銀行存準金乙戶利率0.125%(圖/卡優新聞網)

  為反映銀行資金成本,中央銀行今(29)日宣布,自81日起,調升金融機構準備金乙戶利率。中央銀行發布新聞稿指出,630日召開央行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,調升各項貼放利率各0.125個百分點,多數銀行已配合調整其存款牌告利率。

 

  為反映銀行資金成本,央行按照往例,調升給銀行的利息,自本(100)81日起,金融機構存放央行的準備金乙戶利率,源自活期性存款部分,調整為年息0.248%(調整前為0.233%),源自定期性存款部分,則調整為年息1.113%(調整前為1.043%)

 

  而銀行存放央行的準備金帳戶,分成甲戶和乙戶兩種,準備金乙戶的金額,占金融機構應提準備額的55%。銀行不可拿來充當每日的周轉金,只能於每月準備金調整時,調整乙戶金額;存款準備金甲戶,則會每天隨銀行準備金變化而所變化。

 

  銀行主管則指出,金融機構吸收存戶的存款後,必須挪出一部分,存放在央行的準備金帳戶中,以備不時之需。

 

  為避免熱錢匯入台灣炒匯,央行表示,源自外資活期存款的準備金乙戶金額,按照既有規定,全部不給付利息。

 

  另外,針對有媒體報導「信貸殺破1.8﹪ 比房貸還低」、「中小銀砍利率搶攻信貸房貸」等則,因涉及消費者權益及銀行健全經營,央行也特地發布新聞稿澄清,有些銀行承作信貸專案,多採利率「前低後高」方式定價,例如前36個月之利率介於1.58%~1.68%水準,屆期則大幅拉升利率至2.88%~16.89%。

 

  不過,這些看似低率低廉的信用貸款,大多附有開辦費,或提前清償違約金約定條款,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,從3.54%至19.97%不等,借款戶實際負擔成本,遠高於報導所稱「比房貸還低」的利率。

 

 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,避免交易糾紛,央行呼籲,銀行應完整揭露該等信貸產品定價及收費資訊,借款人也應詳加了解貸款產品內容,以免低利期間到期後,利率大幅上升,而面臨無力償還的窘境。

【2011/07/29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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