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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座繫安全帶上路 乘客未繫罰駕駛人
成人宣導期達半年 小黃須盡告知義務

記者  段楚禎  報導   2011/07/31  
8/1起強制規定小型車後座乘客需繫安全帶(圖/卡優新聞網)

  根據統計,使用安全帶約可減少9分之1的事故死亡率,立法院在今(100)4月修正通過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,強制規定小型車後座乘客需繫安全帶,並從明(8/1)日正式上路,宣導期長達半年,成人部分將於明(101)21日開罰。

 

  該條例增訂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,處駕駛人新台幣1,500元罰鍰,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反前述規定者,處駕駛人新台幣3,000元以上6,000元以下罰鍰;而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,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,則是處罰該乘客。

 

  由於對於營業用小客車的影響很大,因此交通部印製15萬套宣導貼紙,供計程車業者張貼使用,其中每一輛計程車張貼三張,一張貼於前座,二張貼在後座,並以中英文雙語及圖樣,提醒乘客依規定繫好安全帶。

 

  因應新制上路,有計程車運將開始煩惱,擔心會因為乘客不配合繫上安全帶而被開罰,為求自保,有的運將打算購置錄音筆或是加裝行車紀錄器,錄下勸導證明以免受罰。

 

  成人宣導期半年,明年21正式開罰。而412歲兒童延長宣導期為12個月,自用小客車處罰部分則自明年81實施,而乘坐小黃可例外免繫免罰。

 

  台北市交通局表示,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之第31455578條規定,將自10081日施行,初期係採取勸導方式,仍請用路人遵循前述規定,以確保行車安全。

 

  此外,也增訂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閃示警號,不避讓者將吊扣駕照3個月,使用行動輔具之身心障礙者,因人行道有障礙物致違反第781項第2款規定者,則不予處罰。

【2011/07/31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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