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道電子收費制度又惹爭議!日前高公局同意遠傳電收以變更系統,取代OBU裝機率未達合約上限而開罰的補救措施後,更進一步爆出後(102)年計程收費制度一旦上路,如民眾未裝設eTag,且無事先登記,將視為「違規通行」開罰。但高公局澄清,用路人的過路費均可事後補繳,拒絕補繳的民眾才會遭罰。
根據高公局與遠通電收的合約內容約定,截至今(100)年6月底,OBU的裝機率若未達60%,將每日開罰新台幣50萬元,而且遠通電收的免裝機體驗措施顯然失靈,目前裝機率僅約40%,為了替代違約開罰,遠通電收再次提出補救方案,而高公局竟也欣然接受。
這項補救措施就是廢棄原本的紅外線系統,全面改用「微波」系統,以eTag電子標籤取代現有的車上機扣款,民眾只要預儲500元通行費就可免費獲得eTag,現有的OBU用戶也可退回當初的購買金額,並轉為通行費,預計明(101)年2月正式上路。
為了鼓勵民眾踴躍改用eTag,電子收費的通行費率預計會低於人工收費,後年改採計程計費制度後,收費方式共有三種,包括eTag、登記制和事後補繳制,同樣以eTag最便宜,事後補繳最貴。
然而最近吵翻天的爭議點並不在於費率的差異性,而是後年實施計程收費後,若民眾不裝eTag,也不事先登記就開車上國道,將被視為「違規通行」進而開罰。此舉等於是強制規定用路人上高速公路一定要有eTag,讓不少民眾對於政府這種強勢開罰的做法大感不滿、抱怨連連。
但高公局解釋,在後年計程收費的方式中,用路人可預儲500元通行費免費申裝eTag,或事先登記、預儲金額後,透過車牌辨識系統事後扣款。目前擬定超商最低預儲500元,全台各直營服務據點則是300元,但考量到不常上國道的民眾,因此初步規劃將預儲金額降到100元。
高公局進一步指出,如果民眾不裝eTag,也不事先登記,可上網查詢車號或在收到簡訊通知後,於12至25天的補繳期限內繳納過路費,若逾期未繳,則將寄出補繳通知單催繳,由於補繳通知單涉及郵寄、影印等相關費用,因此用路人需額外負擔50元,並不是因為不裝eTag而要多付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