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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消費】
低卡食品45%熱量不符 零卡長期食用難瘦身
無糖零食等於2碗飯 吃多贅肉不減反增

記者  林惠琴  報導   2011/09/30  
市售低卡商品四成五熱量標示有問題(圖/卡優新聞網)

  許多愛美女性為了維持窈窕的身材,常避免食用不必要的零食,但如果真得「凍不住」,無糖、低卡或零卡的零食,便成為解饞的最佳選擇。不過消基會調查發現,市售45%低熱量食品標示的卡路里,與實際含量不符,長期食用肚子上的一圈肉恐不減反增!

 

  為了釐清市售低卡食品的品質與宣稱現況,消基會隨機購買5件低卡、8件無糖、5件零卡等共18件食品,進行熱量、糖分含量的檢驗。結果發現,18件抽驗樣品中,高達8件食品的實際熱量,竟與包裝營養標示提供的資料有所出入,等於有45%的低卡商品名不符實。

 

  其中包括皇族無糖牛軋糖、烘焙客無加糖玄米海苔手工餅乾,以及Swiss Miss低卡牛奶巧克力粉等3件商品,標示熱量與實際熱量的差異,更超過國家規定的誤差容許值±20%。顯示儘管消費者吃下肚的是低卡食品,但熱量可能遠比自己想像得多,恐無法順利達成減重目標。

 

  在糖分含量部份,根據衛生署的規定,每100公克食品的糖分未超過0.5公克時,方可標示為無糖。這回抽驗的8件無糖食品,全數符合國家規定,但消基會卻發現,雖然商品無糖,但熱量來源仍有醣類、脂肪、蛋白質等,因此若「嗑」掉一盒無糖鳳梨酥,仍等於吃下2碗白飯。

 

  在低卡檢測部份,5件低卡樣品中,包括蜜爾樂水果薄荷糖、Swiss Miss低卡牛奶巧克力粉與寬鴻食品高纖五香蒟蒻干,熱量均超過衛生署每100公克熱量應低於40大卡的規範。其中Swiss Miss低卡牛奶巧克力粉標示熱量25大卡,乍看合格,但卻是以8公克計算。

 

  在零卡食品部份,許多民眾常誤以為零卡等於無熱量,但依照衛生署的規定,每100公克食品的熱量只要不超過4大卡,即可以「0」標示。因此像這回抽檢的泰山冰鎮ZERO窈窕美茶、盛香珍零卡果凍與黑松Tea Free零卡紅茶,雖未違規,但均驗出熱量,長期食用仍無助於瘦身。

 

  聯合醫院仁愛院區營養師杜明徽表示,由於食品包裝標示的熱量,多以一份為主,因此消費者選購低熱量食品時,應注意每份包裝所含的熱量,必須將份量數乘以每份熱量,才能得出總熱量。此外,每日食用餅乾、飲料的比例,最好不要超過所需熱量的10%,以免營養不均衡。

【2011/09/30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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