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來在各大報章媒體中,常可看到『刷卡換現金』的廣告,這種地下錢莊藉信用卡融資的模式,恐將再掀起卡債風暴。金管會為遏阻不法之徒,違法吸引卡債族套現,影響信用卡交易制度,將會同檢警調單位成立專案調查小組,針對「假刷卡、真變現」的地下金融,進行全面徹查。
據了解,目前各銀行進入債務協商卡友的「累積毀諾率」,已由當初樂觀估計的2成提高漸逼近至3成。「債台高築」的卡債風暴似乎正悄悄復燃。這或許可說明近來層出不窮的「假刷卡、真變現」事件,如此甚囂塵上。
所謂「假刷卡、真變現」包含兩種型態:一種是特約商店與卡友勾結,以假消費真刷卡提供卡友現金,通常卡友只能分得刷卡金額的8成,其餘為商店抽佣。第二種是不法業者陪同卡友刷卡購物後,卡友再將所購物品賣給業者套現。
不論上述何種交易型態,皆涉及違法。而刊登此類廣告,將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及第24條規定之嫌;另特約商店與卡友勾結不實交易,也可能構成詐欺罪,法院可依刑法第339條中的詐欺罪嫌,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,民眾不可不慎。
金管會表示,銀行公會自3月16日起,由四大收單機構,包括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、中國信託銀行、聯邦銀行及台灣環匯亞太,負責監控所有的報紙、車廂、廣播等任何形式的廣告,一旦刊登「假刷卡、真變現」的廣告,即會追查到底;若是特約商店涉及不法,就會通報銀行公會與聯徵中心將其列入黑名單,並取消特約商店資格。
對於手頭緊、一時無法還款的卡友,部份信用卡銀行建議,可透過最低應繳金額或分期付款的機制還款,若是連最低應繳金額都付不起,也可以打電話跟銀行商量延期付款。
不法融資的廣告或許令人蠢蠢欲動,其中的陷阱卡友不可不慎,通常標榜低利的廣告,背後隱藏的恐怕是令人咋舌的高利率。但無論是刊登廣告的廣告主、特約商店或一般急缺現金的卡友,都應謹慎勿觸法網,否則吃上官司,就貪小失大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