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黑心塑化劑案一審宣判,涉嫌製造、販售有毒起雲劑的賓漢公司負責人陳哲雄、王粉夫婦,分別判刑13年與10年。儘管如此,對廣大消費者造成的身心損害,仍已無法挽救。因此行政院消保會與消基會今(3)日宣布,將經由團體訴訟程序,代消費者向各廠商進行求償。
塑化劑事件爆發至今,消保會與消基會共接獲超過千件的消費爭議申訴案。雖然大多數的業者均接受退貨,但仍有像百晟生技與景岳生技等少數廠商,對於退貨門檻設立嚴格的條件限制,例如退貨金額以批發價,而非購買價計算;若消費者退貨時間已超過業者設定的期限,也一律不受理。
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,儘管大多數的業者同意消費者退貨,但一談到補償機制,意願一律不高,顯然先前的協商作法效果有限。為了捍衛消費者的權益,這回消保會與消基會聯手,將聚集塑化劑受害民眾的案例,正式提起團體訴訟。有需要的民眾可至消保會、消基會或各縣市的消費者服務中心登記。
如欲加入團體訴訟、申請受害賠償的民眾,必須確定使用的商品含有塑化劑成分,倘若該商品未列入消保會或衛生署的問題商品清單中,而是由地方單位或自行檢出塑化劑者,最好檢附相關證明,同時備妥發票、會員購買紀錄等。假設是請求身體損害賠償者,可檢附醫療診斷作為證明。
蘇錦霞進一步說明,從國外的經驗來看,由自然或人工環境造成的身心損害,消費者獲賠的金額逐年攀高,因此此回訴訟過程中,將要求法院提高精神賠償的額度。目前估計將有2千多件個案加入申訴,動用金額約600萬元,其中390多萬元由消基會內部支援,消保會則提供第二預備金補助。
消基會委任律師團強調,根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發起的團體訴訟,必須達到20位消費者,同意將請求權讓與消基會,求償業者才能列為被告,因此期盼消費者可以團結、勇於爭取權利。此外,由於不少廠商會試圖私下和解,民眾若自行接受,便會影響後續程序,希望可全權委託消基會處理。
聽聞這項消息的民眾,觀點相當兩極化。部分消費者對於廠商把關不周,間接造成身體損害的行為,認為不是退貨便可作罷,因此相當贊同消保會與消基會的立場。然而,另有一部分認為資料的舉證過於困難,並不看好長期抗爭的訴訟舉動,覺得最後還是落得摸摸鼻子、自認倒楣的下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