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身障免費停車竟遭濫用,過去市府沒有主動稽查,讓違規冒用的情況相當嚴重。根據停管處100年度的稽查結果顯示,就查獲117件身障停車證的違規使用,追繳金額將近190萬元之多。
身心障礙停車證的違規使用最常見的情況,就是冒用往生者停車證或是偽造停車證,99年間曾查獲95年7月1日即往生的身心障礙停車證遭冒用,期間長達53個月;100年度查獲的冒用行為,進行追繳的最高金額多達18萬元、其次也有13萬元,這兩筆款項目前也尚未繳納,相當離譜。
台北市議員陳建銘痛批,市府以失效停車證難以追討、停車收費單機器沒有即時連線等理由卸責,放任冒用行為一再發生。相關罰則僅依「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」,限制違規者三年內不得再行申請,很難進行法律責任的追究,態度非常消極。
根據統計,民國96年至100年11月,身心障礙手冊的核發人數有41,179人,而這五年間停車證核發張數卻有57,827張,註銷的停車證張數為48,550張,但實際繳回的張數僅2萬餘;另外,97年至100年申請遺失補發的件數共有3,099件,其中更有47件申請過2次以上。
一般來說,會註銷的情況最有可能就是身心障礙者本人已往生,但若註銷或遺失的停車證無法追回,就變成管理上的黑數,難以預防其冒用行為。
對此,台北市社會局身障科科長尤詒君表示,為了杜絕身心障礙停車位識別證遭冒用,社會局每月都會比對戶籍遷出、死亡的資料,其中若有身心障礙者往生,即主動發文通知民眾或家屬該證已註銷,不能再使用。此外社會局亦每月提供已註銷的清冊,開放線上即時查詢系統,供停管處查詢比對。
台北市停管處營運科科長黃莉雅表示,開單PDA為單機作業,針對證件註銷資料將研擬建置黑名單,一旦查獲身障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已失效,則會將開立一般繳費單,目前是測試階段,預計101年2月即可上線使用。
此外,台北市法規會也將研擬修法,以公訴罪來加以嚴懲冒用行為,積極追討補繳費用,勿讓民眾有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的空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