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加速金融機構整併及促進金融國際化,鼓勵外資金融機構參與台灣金融機構併購,金管會昨(4)日通過「商業銀行設立標準」修正草案,外國金控公司得以申設子行方式,併購本國銀行。
金管會表示,外資金融機構併購國內金融機構,除可採公開收購方式外,成立子銀行併購國內金融機構也是可行模式之一。外國金控申設子行限於合併或概括承受國銀全部營業及資產負債,因此,金融機構家數不致增加。
對於,花旗併僑銀,是否已先與金管會溝通過設立子行一事,金管會表示,花旗仍未送件,因此無法評論。但草案通過後,所有外資都必須按照規矩來。
目前金融重建基金(RTC)接管的3家問題金融機構-花企、東企、中華銀行,標售時間約在4月中旬。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表示,此修正草案預告後,各界如有意見,整理好後會再提交委員會,約二星期後可經委員會通過。對此3家銀行有興趣的外商可以先投標,得標後再依這種方式設立,草案通過的時程在時間上「來得及」趕上4月標售時間。
金管會特別趕在問題金融標售前通過此草案,外界認為,金管會的動作大有為外資銀行量身訂作的意味,預見應有外資銀行加入4月標售3家問題金融機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