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題 理財 經貿 卡訊 消費 休閒 達人專欄 萬象
  CardU首頁 > 焦點新聞 >
【消費】
COSTCO「蘋」出包 公平會開罰20萬元
廣告與實品不相符 紐西蘭蘋果混裝出售

記者  林惠琴  報導   2011/12/29  
好市多(COSTCO)因涉廣告不實遭公平會開罰20萬元(圖/卡優新聞網)

  遠渡重洋來台的進口蘋果,深受消費者的青睞,常是量販超市的熱賣商品。但公平會調查發現,日前好市多公司(COSTCO)銷售的「紐西蘭玫瑰富士蘋果」,是由品質參差不齊的他種蘋果佯裝,廣告內容與實際販售的商品不符,明顯違反《公平交易法》,因此開罰新台幣20萬元。

 

  以會員制經營模式,成功打入國內量販市場的美商好市多公司,在發行的「2011年會員護照」廣告型錄中,以蘋果商品為主的內容頁面上,於右方刊載「$60省下金額 紐西蘭玫瑰富士蘋果NEW ZEALAND QUEEN ROSE APPLE」等文字,並標示「優惠期間:2011/5/27()~2011/6/5()」。

 

  公平會認為,好市多的商品敘述,可能導致消費者認為在促銷期間,均可以優惠價格購買「紐西蘭玫瑰富士蘋果NEW ZEALAND QUEEN ROSE APPLE」。但調查發現,好市多誤植商品資訊,應將英文名稱,改成「NEW ZEALAND QUEEN APPLE」或「NEW ZEALAND ROSE APPLE」。

 

  不過公平會委員孫立群表示,真正的問題並不在於誤植商品資訊部分,而是發現消費者在促銷期間,於新竹、台中與高雄中華賣場等地所購買的蘋果,並非是好市多宣稱的「紐西蘭玫瑰富士蘋果」,而是由「紐西蘭皇后蘋果」與「紐西蘭富士蘋果」混裝的商品。

 

  以某網路業者銷售的價格為例,「紐西蘭玫瑰富士蘋果」451,350元,等於每粒30元;「紐西蘭皇后蘋果」401,620元,相當於每粒40元;「紐西蘭富士蘋果」1001,750元,每粒則是17.5元。由此來看,消費者當時花費的金額,雖然可能賺到較貴的「皇后」,但也可能買到賠錢貨。

 

  孫立群指出,由於好市多實際銷售的商品是「紐西蘭皇后蘋果」與「紐西蘭富士蘋果」,而非廣告宣稱的「紐西蘭玫瑰富士蘋果」。這種廣告宣稱與販售實品不符的情況,涉及廣告不實,可能會對消費者產生誤導,明顯違反《公平交易法》第21條第1項的規定,因此處以新台幣20萬元的罰鍰。

【2011/12/29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討論     列印     轉寄      收藏
  網友評價: (0.0%)讚  (100.0%)好  (0.0%)普普  (0.0%)待加強  (0.0%)需改進  目前共有2人評價
  您的評價: 讚  好  普普  待加強  需改進 
【熱門好康】
Google
新聞 好康 卡訊
【相關新聞】
| 關於卡優新聞網 | 服務總覽 | 服務條款 | 隱私權政策 | 廣告刊登 | 網路行銷 | 聯絡我們 | 其他聲明 | 網站使用指南 |
威辰資通 版權所有 Copyright (C) Starwin All Rights Reserved.
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27號7樓 TEL:(02)2591-3300
建議使用IE6.0以上版本瀏覽器,Flash Play 8以上版本,NETSCAPE 及 Firefox 尚不支援         謹慎理財,信用至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