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某些媒體報導一月份有四十萬卡友被銀行強制停卡,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緊急澄清,依據統計,今年一月因款項未繳遭強制停用之信用卡戶數約為六萬戶,並非報載所稱的四十萬人。
金管會表示,信用卡停用可分為一般停用、掛失停用、強制停用、其他及偽冒停用等原因。會被強制停卡之原因是持卡人為拒絕往來戶、有退票紀錄、有逾期或催收或呆帳紀錄、消費額度超額、消費款項未繳等。 依據金管會統計,95年1月份因款項未繳遭強制停用之信用卡戶數約為6萬戶,並非報載所稱之40萬人。另依聯合信用中心統計,信用卡及現金卡未依約繳款逾三個月以上餘額(含轉銷呆帳金額)人數約50萬人,平均每人積欠金額約為33萬元。 金管會強調,銀行緊縮的是雙卡業務,95年1月雙卡放款餘額為7,826億元,較94月12月及11月分別減少105億元及208億元,但95年1月消費性貸款餘額為6兆6,414億元,較94年12月及11月分別增加265億元及1,034億元;且其中購置住宅貸款、房屋修繕貸款、汽車貸款等均持續增加。顯見近3個月雙卡放款餘額雖然逐月減少,但消費性貸款餘額仍逐月增加,可知金融機構融通資金的機能並未受到卡債問題的影響。 金管會再度提出呼籲,債務人儘速出面解決債務,各銀行已經同意,95年4月10日前提出書面申請並獲協商通過之債務人,於協商期間(自書件送達日至協議書簽署日止)之協商債務將免予計息。同時,該會也已要求各銀行不得拒絕有誠意還款之債務人申請協商,並要求各銀行稽核部門應加強查核;該會檢查局亦將不定期抽查各銀行辦理情形,如發現銀行人員有拒絕受理情事,將予以嚴懲。金管會另已設置專線電話0800-869-899,如民眾於申請債務協商機制之過程有問題時,皆可直接利用該專線申訴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