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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理財】
上班族年後計畫跳槽 保險三權益不可不知
意外保額依工作調整 變更團險契約續保障

記者  郭幸宜  報導   2012/01/30  
跳槽轉職前,須先注意保險權益三大要項(圖/卡優新聞網)

  不少上班族在年終獎金入袋後,計畫在新的年度展開「跳槽大計」,期待讓自己在事業更上一層樓。不過,壽險業者提醒,轉職時除了須評估「薪資行情」與「職涯發展性」外,也別忽略自身的「保險權益」,特別是「意外險保費額度」、「團保保障」以及「保單聯絡資訊」等三大要項!

 

  所謂的「意外險保費額度」,是依據被保險人工作內容危險程度來決定保費。大致而言,保險公司會將工作內容分成六大等級,而等級愈高者,表示其工作危險性也相對較高,因此須支付的意外險保費額度也就愈高。

 

  國際紐約人壽服務中心副總余家和指出,如有投保意外險的民眾,務必記得在轉換工作後,主動告知投保的保險公司,才可避免因新職務風險降低,卻得多繳不必要的保費;但若職業風險因「跳槽」提升,而卻未通知保險公司,日後恐將因少繳保費,導致意外發生時,出現理賠權益大打折扣的窘境。

 

  至於「團保保障」方面,許多公司幾乎都會替旗下員工投保團體險,然而多數民眾只知道團保保單在離職後就會跟著失效,卻少有人了解,被保險人可在離職後進行團體險的契約變更,以延續轉職後或待業期間的「保險保障」。

 

  余家和解釋,民眾只要在原公司投保的團體保險契約滿6個月以上,就可在離職後30日內,向原投保團險的保險公司申請將契約更改成個人險,不但可免核保,還能以更約時的投保年齡變更成相同保額的個人險。

 

  不過,余家和同時強調,團保是以「大數法則」計算危險費率,因此保費自然比起個人險相對較為便宜,建議民眾不妨將任職公司提供的團保視為額外的補充保障,並替自己和家人另行購買適合的個人險,讓保障更為完善。

 

  此外,「保單聯絡資訊」也是不容忽視的項目之一。紐約國際人壽表示,許多人習慣在投保時填寫當時任職公司的電話與地址做為聯絡資料。因此,若打算在年後轉換新東家,則必須在離職後主動向保險公司更改個人通訊資料;如保費是以「薪轉戶」自動扣款的保戶,也得在轉職更換薪資帳戶後,主動更改扣款帳戶資訊,以免因保費扣款失敗而影響保單效力。

【2012/01/30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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