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五月份開始,台北富邦發行的「A miles 航空卡」和「A Money卡」,權益將大幅修改,將原「消費25元即可累積一哩」的優惠,縮減為「每50元一哩」,或是現金回饋改採分段計算,造成卡友議論紛紛、撻伐不斷。類似這種信用卡優惠片面修改的狀況,近來多家銀行常常發生,造成民眾權益嚴重受損,行政院消保會終於出面,作出決議。
消保會針對銀行擅自變更信用卡權益的問題,特別在本(4)月十二日召集金管會、銀行公會及7家發卡銀行開會,會中就變更優惠或權益的處理機制,達成共識:
一、日後新推出促銷活動,或是新卡優惠方案,皆需揭露活動期間,讓消費者充分了解。
二、原已推出的促銷方案,若是像機場貴賓室、機場免費停車等無遞延性質者,銀行可以在60天前公告變更權益。但是如累積紅利、現金回饋、哩程累積等有遞延性質者,若要修改權益,就必需保障舊持卡戶的權益。
消保會劉組長表示,銀行業者日後新推出的優惠方案,必須說到做到,並要訂定出優惠日期,盡到充分告知的責任。例如可清楚明載在卡友權益手冊中。如果是新發行結合優惠的信用卡,也必須在申請書上清楚註明優惠期限,讓消費者自己衡量辦卡後,可以享受多久的優惠。
消保會進一步說明,關於原優惠變更的部份,如果是無遞延性質,例如原本規定不限次數的優惠,沒有押上日期,銀行只要在變更六十天前公告,並規劃配套措施,就沒有問題。
但是如果屬於有遞延性質者,例如原本30元可累積一點,變更為50元才能累積一點,對消費者的影響就很大,必須請銀行公會和各發卡銀行進行協商,訂出原則性解決辦法,才能保障舊卡友的權益。
此次與會的七家銀行包括有中國信託、台北富邦、玉山、台新、匯豐、華南、聯邦等銀行,而本案討論話題與台北富邦五月份將要實施的權益修改,有相當大的關係。因此,會議中北富銀代表如坐針氈。
台北富邦就表示,對於主管機關的要求,未來加註時間日期都沒有問題,相當樂意配合。但是關於舊卡友的補償和處理機制,由於目前尚未有實行細則,所以還需要時間再行協商。
行政院消保會於會中,並要求金管會與銀行公會應嚴格督促業者,不得以不當的行銷手段來誤導消費者。
消保會能與銀行達成共議,對卡友而言無異是一大福音。消費者不會再受制於「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」之規定,讓銀行可以任意於60天前公告,就能片面修改契約內容,損及卡友權益。本決議案將待金管會制定法條後,即可正式實行,未來卡友將更有保障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