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報稅季剩一個禮拜就要起跑了,今(96)年報稅新制特別多!其中,全民健保今年可以全額申報,不受原本保費支出每人每年24,000元的限制,這對擁有人身保險的民眾來說,最為受益。
過去舊的稅法規定,每人每年的保險費列舉扣除額以24,000元為限,且保險費須包含健保費在內。但立法院去年修法後,民眾在今年報稅時,保險費列舉扣除額可以分成兩筆,增加了節稅的空間。
舉例來說,A先生單身、沒有扶養親屬,去年每月勞保費500元,健保保費300元,換算成全年保費是9,600元。此外,A先生還買了其他商業性的壽險、儲蓄險,一年保費支出5萬元。儘管一年保費支出高達59,600元,如果按照舊制,只有24,000元的扣除額。
但今年新制上路,代表A先生報稅時,除了保險費可扣除24,000元以外,每月的健保費(300元×12月),一年總計3,600元,也可全額扣除額。假設A先生的所得稅率是6%,在所得總額不變的情況下,A先生等於省下了216元所得稅。
民眾若想利用保險扣除額節稅,國稅局就提醒民眾,在申報保險費列舉扣除額時,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須在同一申報戶,且必須是本人、配偶和申報受扶養的「直系」親屬的保險費才可申報;也就是說,如果B君幫媽媽繳保費,但並未申報扶養媽媽時,就不能將媽媽的保費列舉扣除。
此外,國稅局還表示,在申報保險費列舉扣除額時,要記得檢附保費收據或保費繳納證明正本。
健保局指出,該局已於上週起陸續寄出各類投保人年度繳費證明,如原採臨櫃繳款、自動扣款者若月底仍未收到證明,可向各健保分局、加保的鄉鎮區公所申請補發,或以自然人憑證上健保局網站下載列印。
另外,要特別注意的是,報稅時必須是選擇列舉扣除,才能享有健保費全額列報的好處;如採用標準扣除,可就沒有節稅利益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