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嫌為中信金控關說、護航的前金管會委員林忠正,在去年十一月份時,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。而在長達五個多月的羈押期後,法院認為林忠正已經沒有逃亡串供之虞,因此在今天(25日)晚間裁定,以五百萬元將林忠正交保候傳,並限制出境。
林忠正的家屬在兩個多小時後,就湊足五百萬元,到法院辦理交保。而他在晚間十點二十分左右離開法院時,透過媒體向社會致歉。他並表示,希望司法能還他清白。
林忠正指出,自己是民代出身,個性不拘小節,與傳統文官的保守作風不同。對於本案造成社會及司法資源浪費,他向社會道歉,並深深一鞠躬。另外他也提到,對於法院裁定交保,他很感謝。而這段期間對他來說,是人生的一段重要體驗。羈押近半年來,他體重從原本的78公斤,瘦到60公斤。而他也強調,他尊重司法,未來將配合司法調查,將案情交代清楚,他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。
台北地檢署在去年十一月一日凌晨,以貪污罪嫌,向法院聲請羈押當時的金管會委員林忠正、秘書蘇俊吉,以及開發金控法務顧問崔梅蘭。但當時法院僅裁定收押林、蘇兩人,崔梅蘭則因罪證不足,當庭飭回。當時的裁定理由中,認定林、蘇兩人供詞相左,有待查證。另外本案還有共犯未到,有串供之虞,且所犯為本刑五年以上之重罪,因此收押禁見。
北檢在今年二月十四日,以貪污罪嫌,起訴林忠正,並具體求刑16年,併科五百萬元罰金。當時起訴認定,林忠正最少涉及「開發金併購金鼎證、環華證案」、「中信金插旗兆豐金案」、「宏遠證券香港分公司案」、「金鼎證董事長陳淑珠撤職案」、「大華證券增資案」等五案。至於同案被起訴的,還有蘇俊吉、崔梅蘭兩人。而在本案第一次開庭時,律師團就向法院聲請交保,法院最後也裁定,將林忠正交保候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