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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理財】
標準扣除額不再懲罰夫妻 可以雙倍扣除
列舉扣除額較划算?國稅局:不一定

記者  陳慧琳  報導   2007/04/26  
採標準扣除額,夫妻可以雙倍扣除(圖/卡優新聞網)

  再過不久就要展開5月的報稅季了,今年報稅有許多與往年不一樣的地方。由於,受物價指數連動調整的影響,95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、扣除額大幅提高,林林總總加一加,民眾荷包應該可以少失血一點。

 

  其中,「標準扣除額」部份,每位單身者可扣除新台幣46,000元,而有配偶者今年不再有懲罰條款,已經可以雙倍扣除,為新台幣92,000元。每人薪資所得「特別扣除額」為新台幣78,000元,其中年滿70歲之本人、配偶和申報受扶養的直系親屬,每個人免稅額新台幣115,500元,其餘申報受扶養的親屬、未滿70歲的本人和配偶,每人免稅額新台幣77,000元。

 

  許多民眾常為了選擇標準扣除額,還是列舉扣除額傷腦筋,很多人都以為自己每年都有繳保險費,所以用列舉扣除額比較划算,國稅局表示「其實不一定」。

 

  例如,A先生單身,前年起投保壽險,每年保費30,000元,若採「列舉扣除額」,可扣抵24,000元,但他如果還有其他列舉扣除額的項目可扣抵(如:房貸利息、捐贈),而且總額比標準扣除額的46,000元還要低,那用「標準扣除額」就會比較省。

 

  國稅局表示,若選擇「標準扣除額」,就不能申報扣除健保費支出。若採用列舉扣除額者,凡是對捐贈、人身保險費、房屋出租、醫療生育費、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等支出,在一定法定扣除額內,均可扣除,對一般民眾而言,是較有利的節稅方式。

 

  無論用哪種扣除額,無非就是想要替自己辛苦一年賺來的所得,多斤斤計較一點,若是怕算不精確,其實可以試試二維條碼或網路報稅,軟體會自動幫你試算,除了省去自己計算的麻煩,錯誤機率也會大幅降低。

【2007/04/26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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