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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理財】
租屋最怕「裝死」房東 修繕不理裝忙敷衍
清點物件拍照存證 更換新鎖保護隱私

記者  郭幸宜  報導   2012/04/09  
租屋時可先清點擺設並拍照存證(圖/卡優新聞網)

  在這「房價貴桑桑」的年代,儘管有房仲業者與銀行合推「長期房貸」方案,期望提升民眾購屋意願,但仍有不少人寧可「以租代購」。不過房東百百款,有些人對待房客親如家人;有些則是讓人「頭痛不已」的「惡房東」。根據房仲業者調查發現,近5成的受訪者認為,遇到修繕問題就「裝死」的包租公/婆,是多數房客公認的「掉漆」房東。

 

  根據好房網調查顯示,67%的受訪者曾和房東發生爭執糾紛。進一步剖析包租公/婆讓房客直呼「很感冒」的行為,包括「叫修不理,裝忙敷衍」(47%),其次則是「語言暴力,以扣押金威脅」(19%)、「未經同意就擅闖房間」(15%)和「退租時巧立名目扣押金」(14%)。另外,被房東懷疑「順手牽羊」(5%),同樣名列最令人反感的理由之一。

 

  綜觀最常發生的租屋糾紛,不外乎像是熱水器、燈泡、傢俱故障等「設備修繕爭議」,由於維修金額多半不大,因此也常出現費用該由誰負擔的紛爭,建議雙方簽約前最好事先載明相關約定,或是屆時由房客憑收據向房東請款,減輕彼此不必要的誤會與麻煩。

 

  好房網進一步指出,房客最好在入住前仔細清點屋內擺設並拍照存證,萬一日後有誤會,甚至慘遭房東「誣陷」,而非得走上法律途徑時,就能以照片當作證據自保,避免白白吃了悶虧。

 

  而不肖房東侵犯房客隱私同樣讓人很「頭大」。網友「Tracy」就說,自己曾遇過房東太太,未經同意而偷翻桌上物品,實在讓人很傻眼。好房網則提醒,房東在未獲允許時而闖進他人房間,恐將觸犯刑法第304條的「強制罪」,房客可依法提告。

 

  好房網並建議,為保障自身人身安全,民眾不妨在入住後立即換上新門鎖,且房東無權以任何理由要求持有相同新鑰匙,以及拒絕房客更換門鎖。

 

  另外,也有45%的網友表示,當察覺「居家環境不安全」是讓人選擇搬家走人的主要原因,而遇到「找藉口調漲房租」(26%)及「遇到惡室友/房東」(23%)也是「閃人」的理由。有趣的是,當「租屋處屋況有問題」時,多數網友反倒願意「留下來」,不會因此退租解約。

 

  不過也有網友為房東們「喊冤」,直指有些房客本身生活習慣差,加上不懂愛惜房子,才會導致房東以扣押金折抵損失。好房網認為,其實多數房東都是理性可溝通的「好咖」,建議租屋族要求房東合理對待之餘,也該當個有品的「好厝咖」,創造雙贏局面。

【2012/04/09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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