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飛行傘運動問題百出 無照教練玩命無人管
簽志願書自行扛意外 未依規定投保意外險

記者  林惠琴  報導   2012/04/20  
飛行傘起飛場管制寬鬆,形成安全上的隱憂(圖/卡優新聞網)

  去(100)年明基友達集團旗下瑞鼎科技董事長陳榮宏,前往宜蘭頭城外澳玩飛行傘,發生安全扣環鬆脫,不幸墜地而亡的意外,震驚各界。面對夏日飛行旺季即將來臨,行政院消保會(現為消保處)展開調查發現,現行飛行場地問題百出、合格教練沒幾個、投保不確實,空中「飛」人安全恐難保!

 

  去年底,消保會與體委會、交通部觀光局、地方消保官、體健等相關單位,針對新北市翡翠灣、宜蘭縣外澳、屏東縣賽嘉、台東縣高台、南投縣虎子山、新竹縣木頭山與花蓮縣明利等7處,飛行場的無動力飛行傘運動規範、組織、場地、營業管理、教練證照、投保情形、傘具與契約等項目進行查核。

 

  結果發現,無動力飛行傘運動現行規範,主要以體委會93年頒布的「飛行運動安全注意事項」為準,但這項規範屬於行政指導,不具實質約束效力,因此各地飛行場出現各玩各的現象。舉例來說,部分業者不僅未依規定替學員投保300萬以上的保險,甚至出現完全未投保,僅由業者全權負責的情況。

 

  由於無動力飛行傘運動是涉及生命危險的極限運動,因此業者有提供專業教練師資的必要性。然而目前除了體委會輔導設立的滑翔協會,訂有初、中、高級飛行技術檢定辦法,依規定核發證照外,其他像是滑翔翼協會、航空運動協會或一般俱樂部,均出現自行核發或無照飛行的現象,恐危及玩家的安全。

 

  消保官王德明表示,業者多半會於飛行場地設立警語,提醒玩家該項極限運動可能造成死亡、概不負責等資訊,但均以英文、韓文等外語標示,卻不見中文。同時也常要求消費者簽署志願書,強調飛行訓練若發生意外傷害,一律自行負責,但依照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無過失賠償責任的規定,業者仍無法規避相關責任。

 

  在飛行管控方面,王德明指出,一般單人傘重量限制為80100公斤,雙人傘則是140220公斤,不過實際觀察發現,不論環肥燕瘦,業者一律買單,安全性存有大漏洞。起飛場地的管制也過於寬鬆,無人管理或維持秩序,因此出現新人肆意前往拍攝婚紗、飛行傘在空中碰撞等危險景象。

 

  此外,消保處處長劉清芳強調,目前已要求體委會於8個月內,完成研訂無動力飛行傘運動的管理法規。由於無動力飛行協會或業者帶客飛行,均出現收取費用的營業行為,因此建議相關單位應研擬保險或營業登記等規範。消費者若計畫參與飛行,必須選擇合格教練,並要求業者投保一定額度的保險,以保障自我權益。

【2012/04/20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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