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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消費】
台北市稽查健身中心 世界站前店屢遭罰
成功高中社子泳健會館 未辦理履約保證

記者  段楚禎  報導   2012/05/17  
選擇健身中心前,應完整檢視契約內容(圖/卡優新聞網)

  都會生活、工作忙碌,不少人選擇到健身中心運動紓壓,但健身中心的環境安全、契約內容符合消費的需求嗎?台北市政府聯合稽查知名大型連鎖健身中心、12區運動中心、設有健身房之複合式俱樂部,以及市立各級學校委外經營之運動中心等55家公私立健身中心。

 

  本次查核重點,包括健身中心器材設備安全管理、教練證照、簽訂定型化契約是否符合規定、有無辦理履約保證及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、衛生管理、建物及消防安全等項目查核結果。

 

  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蔡立文表示,查核中不合格業者,經複查多已改善完成,唯世界健身中心站前店消防部分經複查仍不合格,再度裁罰該場所24,000元罰鍰。

 

  台北市消防局科長莫懷祖指出,世界健身中心站前店於1001024日檢查發現未設避難器具,違反消防法第6條之規定。於1001130日複查仍未改善完畢,處分12,000元罰鍰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,於10146日再度複查仍未改善完畢,得以連續處罰。

 

  另外,健身中心設備查核部分,社子泳健會館及舞動陽光公司所經營之南港國小運動中心,無具合法證照或專業資歷人員在場指導,或協助民眾使用設施。社子泳健會館也未於心肺器材區張貼警示標語,市府已限期業者應於525日前改善完成。

 

  與民眾息息相關的履約保證部分,成功高中運動中心、社子泳健會館目前尚未辦理履約保證,限期業者應於715日前改善完成。若未依規定改善,將依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40條,處以6萬元以上,150萬元以下罰鍰。

 

  有關「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增訂不少進一步保護消費者的契約內容,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修正通過,現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審查中。主任消保官陳碧珠呼籲消費者,在選擇健身中心前,應完整檢視契約內容,瞭解自身的權利及義務,且契約有攜回審閱3天的權利,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。

【2012/05/17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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