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會通過的國民年金法草案,立法院下週要審,但財源哪裡來?立法委員一看草案內容全傻眼,因為行政院籌措財源的方案,竟然是要加稅!提高營業稅1個百分點!財政部長何志欽解釋,至少在開辦前三年是不會加稅的,因為現在有公益盈餘提撥給國民年金作為開辦費使用,大家不必擔心。
財政部解釋,公益彩券的公益盈餘,有部分要撥給國民年金使用,所以從89年台銀賣了2年的公益彩券開始,到台北富邦銀行賣了5年的公益彩券,再加上中信銀接手第一季為止,國民年金分得577億多的資金,至少前三年財源不怕少。至於三來之後,除了繼續有公益彩券的公益盈餘收入之外,還有是這幾年稅收不錯,每年都有1千多億元的超徵。因此,不致於在短時間內,就要加稅。
根據財政部的統計,目前營業稅是5%,只要加徵1個百分點,一年就可以增加3百多億的收入。因此,每當有其他稅要減收時,所尋找的替代財源,總是把腦筋動到可以轉嫁給消費者的營業稅頭上。
原本要調高營業稅1個百分點,為的是要做為調降遺贈稅的配套,但後來又變成取消部分貨物稅的替代財源,成了消費稅修正的配套,但在立法院及整個社會都無法接受的情況下,都沒有調高成功。現在,則又成國民年金的財源籌措配套方案。
對於要不要加稅來開辦國民年金?財政部說得很委婉。因為前三年是可以確認不必加稅就能辦,但之後就要靠公益彩券繼續撥入的公益盈餘,以及未來可能超徵的稅收,這些全部都是未可知的事。何志欽也說,財政部的立場是認同行政院以加稅手段取得國民年金資金來源。
營業稅加徵1個百分點,等於加稅對象是所有的消費者,連帶影響的是消費者物價的波動,應該不只是「才加1個百分點」的營業稅那麼簡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