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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專題】
一樣古董兩樣情 捐贈、傳家節稅大不同
最大關鍵在於最低稅負制

記者  陳慧琳  報導   2007/05/11  
買古董當傳家寶,可省遺產贈與稅。(圖/卡優新聞網)

  捐贈和贈與是許多有錢人愛用的節稅手法,但是為了防堵非法逃稅,最低稅負制在今(96)年正式啟用,使得捐贈抵稅多了很多限制,「怎麼捐」成了決定捐贈者可以享有多少減稅待遇的關鍵。

 

  往年捐贈古董,是富商熱愛的節稅管道,但今年千萬不能大意,最低稅負制將「非現金捐贈」列入稅基,形成防堵逃漏稅的一座高牆。也就是說,除了現金捐贈之外,不管是捐古董還是捐字畫……,通通得加入最低稅負的稅基中,最低稅負有600萬元的門檻,一旦非現金捐贈與其他的稅基加起來超過600萬元,仍需計算最低稅負。

 

  國稅局提醒,要破解最低稅負制其實很簡單,只要紮紮實實拿現金捐贈給政府機構(含國立學校),就可以無限額免稅。如果捐贈古董字畫想要節稅,就必須取得文建會或政府機關出具鑑價證明。

 

  捐贈抵稅有關卡,但是古董還是可以節省「遺產贈與稅」!根據遺產贈與稅法規定,目前每人每年可贈與的免稅額為新台幣111萬元。也就是說,父母兩人加起來,每年有222萬元的財產額度,可以合法移轉給子女,達成節稅的目的。

 

  新台幣111萬元的免稅額度,對中產階級來說,也許綽綽有餘,但是對富商巨賈而言,「塞牙縫都不夠」。不過因為遺贈稅法明定,遺產中有關文化、歷史、美術的圖書物品,只要繼承人向稽徵機關聲明登記,就可以不計入遺產總額,直到繼承人將此項圖書、物品轉讓時,才須自動申報補稅。

 

  經營古董生意40年的業者蔡敏生就表示,因為古董不像房子、股票須登記過戶納入名下財產,成為「傳家寶」贈與給下一代,保值、增值兼具,以後留給後代又可節省遺產稅的負擔,所以成為富豪界節稅的新興管道。

【2007/05/11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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