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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重機開放路權 違規超速情況嚴重
車陣中穿梭易肇事 警察大隊加強取締

記者  段楚禎  報導   2012/08/23  
大型重機的路權比照小型汽車(圖/卡優新聞網)

  今(101)7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部分條文修正,逾250 c.c所有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型汽車。台北市交通局發現,大型重機才剛剛「放行」一個多月的時間,違規超速的情況相當嚴重。

 

  根據台北市區監理所統計,台北市97年黃牌重型機車登記數543輛,至1017月底增為728輛;97年紅牌重型機車登記數為3,796輛,至1017月底增為5,433輛。整體而言,無論黃牌或紅牌重型機車皆逐年大幅增加。

 

  事故統計部分,黃牌重型機車101(1-7)因交通事故傷亡人數8人,較100年同期增加1人、增幅約14%;而紅牌重型機車101年同期因交通事故傷亡人數計26人,較100年同期的35人,減少約26%

 

  但統計違規情形發現,99年至1017月共27個月期間,黃牌及紅牌重型機車違規超速位皆居第一,黃牌車超速共舉發681件,平均每輛黃牌車就有0.94次超速;此段期間紅牌車超速共舉發4,858件,平均每輛紅牌車亦有0.89次超速;另反觀同期間平均每輛機車僅有0.13次超速、每輛汽/機車輛僅有0.19次超速,顯見大型重型機車超速偏高。

 

  從肇事因素分析,黃牌及紅牌重型機車事故肇因前兩名分別為「未注意車前狀況」及「超速失控」,明顯是違規超速肇事。台北市交通局表示,由於大型重機啟動加速快,一旦騎士任意於車陣中穿梭或併行,易和其他車輛碰撞而發生交通事故,且速度越快,所須的煞停距離越長,面對突發狀況駕駛人易反應不及。

 

  交通局呼籲重型機車駕駛人須視自身為小型車輛,一般道路寬約3、勿併行,應全天候開頭燈,比照小型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,利用自身速度來判斷與前車安全距離,如時速60公里須保持30公尺安全距離。交通警察大隊也將針對大型重機違規加強執法。

【2012/08/23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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