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委會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決定的基本工資調整方案,經行政院跨部會協商後,由行政院長陳沖最後拍板定案,明(102)年度的基本工資調漲方式,時薪從明年元旦起調整為109元,與勞委會的建議案相同,但是月薪的調整則暫緩。而勞委會主委王如玄,因此宣布請辭主委一職。
原本基本工資審議委員討論的決議,是月薪與時薪都要上調,月薪上調至19,047元、時薪調整至109元,從102年元旦實施。但行政院並不認同,認為與現在政府拼經濟的目標不符,因此最後決定月薪暫時維持18,780。同時也設下條件,若未來連續2季GDP成長超過3%,或是失業率連續2個月低於4,才會實施勞種會建議的月薪調整方案。
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則是請辭,不肯為行政院的基本工資政策背書。行政院擔心惹來罵名,因此特別強調,自民國97年以來,政府對勞工朋友工作權益及保障皆相當重視。過去2年基本工資由17,280元,連續2次調升至18,780元,累計漲幅達8.7%,已超過製造業平均薪資漲幅0.6%,工業及服務業漲幅2.5%,以及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漲幅的6.7%。絕無外界所謂「對勞工小氣、虧待勞工」等情事。
行政院同時給勞委會指定功課,就是改善「職類別薪資調查」方法,確實了解領取基本工資的人數,以做為參考;勞委會應該採用經常性薪資,做為計算基礎,再與國際主要國家進行比較,做為未來擬定基本工資的參考。
行政院進一步指出,現在國內基本工資是一體適用,但勞委會應該參照日本、英國、德國、澳洲等國狀況,研議是否考量受僱者年齡、行業別、地區性,而訂定不同基本或最低工資的可行性。
也就是說,要重新檢討基本工資的制度,至於現行基本工資審議辦法所訂審議委員會,是否每年召開、成員組成、審議機制、陳核程序等,也應該作通盤檢討,以利於基本工資審議的制度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