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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消費】
網購iPad上網註冊 7天鑑賞期不能退貨
商品退回須回復原狀 否則償還損失價額

記者  黃靜萍  報導   2012/10/04  
網購New iPad遭業者以已註冊為由拒絕退貨(圖/卡優新聞網)

  網購New iPad出現7天鑑賞期無法退貨的消費爭議,新北市消保官李大鵬接獲民眾申訴,在知名網路購物平台PayEasy,花了15,500元購買一台New iPad,收到商品插電連接網路,使用後覺得不滿意想退貨,這才發現網頁上已經註明了:「本商品一經上網註冊即無法辦理退貨,請您確認要購買後再行註冊。」民眾不滿New iPad連上網就自動註冊,想要退貨卻被刁難,認為業者規定不合理。

 

  業者接受調查時表示,消費者往往收到寄送的商品後,未經同意就任意拆封使用,或上網連線開啟登錄保固的功能,使原本全新的商品變成二手商品,接著就主張鑑賞期的法定權利要求退貨,導致業者蒙受損失,並不公平。

 

  消保官李大鵬認定,依據消保法規定,消費者可在收受商品後7天內,行使民法上「解除契約」權利的同時,也給予業者可以按照民法的規定,於契約解除後,要求消費者把應退回的商品「回復原狀」。如果應退還的商品被消費者毀損滅失,或其他因消費者的事由,致不能返還時,消費者就必須償還商品因毀損滅失,造成的損失價額。

 

  最後業者同意修改網頁刊登內容,把改為「無法辦理退貨」,改為若保固一經開啟無法返回原始狀態,「無法無償退貨」。也就是說,消費者不能無條件退貨,必須賠償一定金額的損失,才能解除契約。

 

  不過本起糾紛,消費者堅持要全額退費,雙方協商不成立,可能得對簿公堂,透過司法途徑來解決消費爭議。

【2012/10/04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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