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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車獎勵違規使用 變成富麗交誼大廳
10萬車位憑空消失 北市停止新建案申請

記者  段楚禎  報導   2012/11/02  
台北市朱崙街58號該有的停車位,變成富麗堂皇的大廳(圖/台北市議會 提供)

  富麗堂皇的豪宅,不僅須依法開放公共空間讓一般人使用,若是申請停車空間獎勵,也得依規定開放停車場。不過,有民代發現台北市府24年來受理停獎案件1,247件,分別獎勵汽機車7萬多及近4萬車位,等於送出6.7個帝寶,讓建商賺翻了。

 

  民國7778訂頒「台北市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鼓勵要點」,24年來受理停獎案件1,247件,獎勵汽車停車位71,438輛,獎勵機車停車位39,605輛,總獎勵容積891,943.89平方公尺,以帝寶樓地板面積132,539.46平方公尺計算,合計各項獎勵,市府等於送出6.7個帝寶。

 

  自95年至今,545件停獎案件中、申設獎勵機車停車位於1樓者有68件。而市議員陳孋輝實地查訪10件發現,沒有1件依申請及核准用途使用,獎勵機車停車位變大廳、交誼廳、健身中心,現場管理人員異口同聲表示「建築物落成後,不曾作為機車停車位使用」。

 

  陳孋輝表示,以中山區朱崙街58號為例,11戶共12戶,每戶逾百坪,1樓獎勵機車停車位17個、法定機車停車位33個,只見吊掛高級水晶燈的大廳及富麗堂皇的交誼廳;吉林路8號、起造人華固建設,1樓獎勵機車停車位22個、法定機車停車位48個,卻作為交誼廳使用,該回饋的停車位憑空消失。

 

  當初為了增加都市停車空間,解決都市停車位不足的問題,政府提供獎勵措施,以增設停車空間的方式,換得容積的獎勵,凡未實際供停車使用者,依法都屬違規使用。

 

  台北市建管處處長張剛維表示,停獎要點已於去(100)8月修訂,新的停獎要點增加了繳納保證金的負擔規定,新建案領得使用執照後,均應向停管處申請停車場登記證,並開放供不特定公眾使用,若三年內仍未完成開放者,除保證金沒入之外,仍要求須開放使用。

 

  台北市府承諾清查違規使用者並且依法處罰,停獎要點僅適用至今(101)年底,未來已不會再受理停獎建案的申請。

【2012/11/02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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