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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名人力銀行傳詐騙 女大生求職淪人頭戶
即時通面試交提款卡 518恐須付賠償責任

記者  段楚禎  報導   2012/12/12  
邱姓女大生出面控訴遭詐騙集團利用(圖/台北市議會 提供)

  又出現求職詐騙陷阱,一名還在大學就讀的年輕女生受騙,成了詐騙集團人頭戶。有民代接獲陳情,該女因為信任知名網路人力銀行,卻在求職時遭到詐騙集團利用,成了人頭戶,恐留下不良紀錄。

 

  現年24歲的邱小姐在518人力銀行求職,今(101)1126接獲518人力銀行寄送的媒合電郵,通知有來自「明順人力仲介代徵公司」的適合工作,而急於求職的她,立即與明順公司聯繫。

 

  吊詭的是,該公司不留電話,卻以即時通方式面試,並且要求邱女提供提款卡交至家樂福中原店的置物櫃內。邱女求職心切、一時不察而配合,28日才驚覺不妥,刷存簿後發現,出現多筆小額金額進出紀錄,便掛失提款卡,隔日前往中壢大崙派出所報案。

 

  台北市議員梁文傑痛批,在518的首頁上,自稱品質獲政府評鑑優等,強調每日皆會針對企業會員刊登之職缺資料進行審核,絕不刊登有問題的職缺,這種自吹自擂說自己是評鑑優等,根本就是胡扯。

 

  台北市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劉家鴻指出,518人力銀行登記為新北市,依就業服務法第40條,應管理而不管理刊登不實廣告,可處30萬至150萬裁罰。

 

  律師陳泰溢則表示,根據民法533條規定,518接受委託人提供個資而有獲得報酬者,須付契約上的注意責任。此外,根據民法191-3條,518利用網路平台向企業主收取報酬,對他人若造成損害,也應付賠償責任。

 

  市刑大經濟組長張文川提醒,今年度全國類似個案就有65件,其中2030歲者占四成以上,多集中在新北市和桃園縣,台北市則比較少。求職者應注意,人力銀行媒合企業不一定是合法企業,求職時得有所警覺、遠離求職詐騙。

【2012/12/12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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