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於在紐約的一件官司,法官判決美國的Visa組織,必須停止向一些轉找萬事達卡發行借貸卡的單位收取「服務費」。因此,萬事達卡在與Visa的競爭中小贏一役,結果也立刻反映在六月八日的華爾街股市中,原本已漲了百分之二的萬事達卡股價,在官司宣判後又漲了百分之三‧五。
做出這項判決的聯邦法官瓊斯同時也要求,Visa的前一百大借貸卡發卡單位,如果要終止與Visa的合約,Visa必須同意。
Visa會向想跳槽萬事達卡的發卡單位強索服務費,是因為在2003年時,包括沃爾瑪(Wal-Mart)超市在內的許多零售商,曾與Visa及萬事達卡就一件發行借貸卡的壟斷案槓上,後來兩大發卡組織願意進行和解,Visa的和解金高達二十億美金,和解之後Visa便宣稱,想跳槽的發卡單位必須繳服務費,以支付高額的和解金。
不過,法官並不採信這樣的說法。法官認為Visa對發卡單位所收的這筆跳槽費,已高到足以讓一些存活得相當辛苦的發卡單位,根本不敢跳槽。而且,2003年的反壟斷案和解時,萬事達卡也以十億美金進行和解,但萬事達卡並未將這筆和解金,強加到任何發卡單位上。
Visa方面目前仍在研究法官的判決,並不排除提出上訴,但萬事達卡方面已認為這是一大勝利,他們認為這項判決,將可使發卡的金融單位,能就服務品質、品牌強度等市場因素,自由選擇參與發卡組織。
華爾街分析師雖然還很難認定這項判決的實質衝擊,不過,有些人已認為這項判決將有助於萬事達卡搶佔Visa在美國國內的借貸卡市場,甚至Visa的一些頂級合作發卡單位也可能被搶走。因此,已相當積極地把萬事達卡的股票評等改列為「買進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