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信託局萬華分行發生行員監守自盜事件,初級辦事員賴次郎花了5個月時間,以眾多舞弊手法侵占公款超過900萬元,舞弊交易筆數共計6件。金管會今(14)日宣布,因中央信託局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,導致賴姓行員有機可趁,因此依銀行法對中信局核處200萬元罰鍰。
中信局初級辦事員賴次郎,利用偽刻印鑑、偽造存摺、冒名申請晶片金融卡、偽開支票、冒名辦理存單掛失補發,並中途提前解約,以及獨立一人開啟ATM盜領現鈔等方式,侵占款項達新臺幣905萬元。
金管會認為,中信局未確實執行定存作業、存摺領取暨核發作業、金融卡領取作業、支票存款作業、開啟自動櫃員機作業等覆核工作,相關內部控制牽制點,均未遵守內部作業規定,違失情節顯示該局有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情形,違反銀行法規定。
金管會表示,因本缺失是該行自行發現,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之規定,核處最低罰鍰新臺幣200萬元,併依同法第61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,命令該局解除賴員職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