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調偵辦東森集團相關弊案,約談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到案。承辦檢察官俞秀端經過複訊後,決定以王令麟涉犯六項罪名,且有串供、滅證之虞,在昨(15)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。不過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八點左右,沒有裁准檢方的聲請,卻改裁定將王令麟以新台幣一億元的天價交保。
王家人在交保裁定的九小時後,約下午五點左右,籌齊一億元現金的保金,並送到台北地院法警室點交。而王令麟在六點左右,走出北院候審室。
他在離開法院前表示,對於個人因素造成國家機關資源的浪費,感到非常抱歉。另外對於造成社會不安,也感到抱歉。最後他強調,「非常感謝法官的裁定」,而後離開法院。
檢方原本以王令麟涉嫌背信、侵占、行賄、銀行法、證交法中的非常規交易、以及違反政府採購法等六項罪名,對王令麟聲押。
不過王在羈押庭上,向合議庭法官激動陳述。他表示,因為父親王又曾的力霸案,讓他背負數十億元的債務。由於東森至今仍是非常賺錢的公司,為了避免銀行抽銀根,以及數千員工的生計,希望法官不要裁定羈押。
而他強調,願意交出保金,並留在國內,來確保審判程序進行。說到激動處,王令麟還兩度落淚。而合議庭最後也被王打動,因此裁定天價交保。
王令麟的一億元天價交保金額,為我國司法史上次高紀錄。最高紀錄為涉及太電掏空案的前財務長胡洪九,由北院在2005年五月十六日裁定的一億兩千萬元,而後在八月二十九日,追加到一億五千萬元的交保金。至於第三高的,為涉及博達掏空案的前董事長葉素菲,在同年五月二十日,由士林地院裁定的八千萬交保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