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你家賺了多少錢呢?根據主計處23日公布的95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,平均每戶收入有110萬元,年增率1.6%,扣除稅費等非消費支出之後,每戶可支配所得有91萬3千元,年增率成長2.1%。而且,高所得者的增加幅度,低於低所得者的增加幅度。平均每人在95年的可支配所得,有26萬8千元,較94年多了2.4%。
主計處統計家庭平均收入110萬中,薪資所得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,有63萬6千元(57.8%)來自於薪資收入,其餘依序是移轉收入17萬8千元,營業所得16萬8千元,財產所得11萬8千元。
扣除要繳各項稅費之後,每戶可支配所得剩下91萬3千元,年增率2.1%。其中,高所得家庭年可支配所得達182萬7千元,增幅是1.7%;低所得者的可支配所得只有30萬4千元,成長2.2%。所得前20%者可支配的所得,是所得後20%者的6倍。
主計處表示,低所得者可支配所得成長幅度較高,是因為低收入者的收入真的比以前還多,除了薪資成長幅度有3.3%之外,政府的社會福利照顧也有很大的貢獻,各種老農津貼,各種社會福利、社會保險保費補助等等,都讓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所得增加。
主計處分析,95年政府發放的低收入戶生活補助、中低收入老人津貼、老農津貼、身心障礙補助、災害急難救助,以及各項社會保險及保費支出補助,總計縮減所得差距倍數1.3倍;同時,家庭對政府移轉支出,包括稅捐、規費,以及罰款在內,也縮小所得差距0.15倍,兩者合計對所得差距縮減貢獻了1.45倍,略高於94年的1.41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