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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理財】
九類定型化契約 銀行須公佈於網站
民眾事先詳閱 避免日後糾紛

記者  張中昌  報導   2007/08/29  
銀行定型化契約須公佈於網站上(圖/卡優新聞網)

  民眾與銀行之間的往來越來越頻繁,舉凡最常見的存提款、申請信用卡和現金卡、各類貸款等等,都需要透過和銀行交涉才能完成,其中最重要的環節就是雙方要簽訂契約,規範相關事項。因此,金管會主動要求金融機構,要將定型化契約刊載於自家網站。

 

  許多消費者與銀行往來的經驗,是面對佈滿密密麻麻文字的條款,隨手便是一簽。有民眾就表示,因為內容一堆專業名詞、艱澀難懂,而且逐條閱讀相當浪費時間,就只好硬著頭皮簽下去。但其實常常就因為這樣的疏忽,造成日後民眾與銀行之間,產生不少糾紛。

 

  為了避免相同的情事不斷發生,金管會參酌先進國家的作法,要求金融機構,要將與民眾息息相關、經常性辦理業務的各項定型化契約,主動刊載在自家網站專區,以便提供民眾事先詳閱,並多方比較。

 

  金管會銀行局主任秘書蕭長瑞表示,民眾常常沒有時間詳細閱讀條文,或者某些外商金融機構,沒有提供中文的定型化契約,使得民眾利益常受損失。所以與銀行公會溝通後,希望各家銀行網站,能主動公告中文的定型化契約。

 

  目前金管會希望各銀行能先將最常用的定型化契約,上傳公諸於網站,包括範圍有九類,保管箱租用約定書、支票存款約定書、買入或託收外幣票據申請書及約定書、匯出匯款申請書、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、購車貸款定型化契約、消費性無擔保貸款定型化契約、信用卡定型化契約、現金卡定型化契約等等。

 

  蕭長瑞指出,金管會先前已要求各家銀行,要在網站上揭露利率訊息。現在更進一步要求揭露契約條款內容,都是希望資訊透明化後,帶給民眾更多方便,也盡量避免日後可能產生的糾紛。

【2007/08/29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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