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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理財】
聯邦銀訴願成功 暴力討債少罰600萬
年初多起懲處案 唯一訴願成功案例

記者  張中昌  報導   2007/10/18  
聯邦提出訴願,成功將罰鍰改為400萬(圖/卡優新聞網)

  今年初聯邦銀行委外催收卻發生暴力脅迫討債,遭金管會祭出重罰1,000萬元的案例,後經行政訴院訴願程序後,今(18)日出現變化,原先1,000萬元罰鍰將改為400萬元。

 

  聯邦銀行先前委外民間公司,辦理車輛貸款逾期的尋車作業,卻因未建立有效內控制度,發生暴力催討事件。當時透過電視畫面傳送,不但造成社會大眾一片嘩然及恐慌,也遭金管會祭出1,000萬元的高額罰鍰。

 

  金管會主任秘書詹庭禎指出,之所以會祭出重罰,主要是因為聯邦銀行未訂定業務受託機構的遴選辦法,以及沒有做好委外業務的監督稽核工作,所以依銀行法相關條例,處以高額行政罰鍰。

 

  但聯邦銀行自覺「深受委屈」,因此向行政院提出訴願表示,雖然未有業務受託機構的遴選辦法,但在89年就已經提出「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準則」,以及「委外尋車作業施行細則」。

 

  其中「委外尋車作業施行細則」更載明,委外機構的遴選,授權消費金融經理人決定,因此並非「毫無」相關規定。

 

  最後行政院訴願委員會也裁決認為,依照銀行法規定,聯邦銀行違反的條例最高只能處以1,000萬元罰鍰,然而聯邦銀行的確並非「毫無」訂定任何辦法,雖然沒有涵蓋全部營運活動和建立有效內部制度,但應該「罪不至死」,因此改判400萬元罰鍰。

 

  不過詹庭禎強調,訴願委員會是認為聯邦銀行「有」訂相關規定,但並不完善,因此並非駁回金管會的裁定。

 

  至於先前要求聯邦銀行暫停車輛貸款逾期的尋車委外作業,現在已經在建立內部控制機制後,一切恢復正常。

 

  詹庭禎表示,年初多起銀行委外作業導致糾紛的懲處案,其實有不少金融機構都尋求訴願管道,到目前為止聯邦是唯一訴願成功的銀行。

【2007/10/18 卡優新聞網】http://www.cardu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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