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全球化經濟影響日趨明顯,企業為求永續生存與發展,勢必有策略性調整生產組織的需要,然而以大量解僱勞工來符合自由經濟市場,又會造成勞工個人就業及家庭生活上的影響。
近年來保護受僱者權益的相關法案不斷修正,政府在保護勞工的同時,卻冷落了企業,也讓台灣在經商環境排名,較去年退後3名屈居第50名,一年過去,顯示台灣經濟與投資環境,並無明顯改善或進步。
行政院會日前通過「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」修正草案,原本只有保障一般不定期契約勞工,未來將把定期契約勞工納入,如果這項修正草案修法通過,對人力派遣業者與一般企業,都將造成不小的影響。
然而,根據世界銀行「2008年經商環境」年度聘僱員工指標顯示,在接受評比的178個經濟體中,台灣企業聘僱員工困難程度排名第148名,顯示台灣勞動相關法令呈現高保障、低彈性的僵化現象。
360d才庫人力資源事業處總經理張寶釵表示,台灣的勞動法令剛好與國外相反,不僅限定除了臨時性、短期性工作,才可以訂立定期契約,其餘像經常性、繼續性工作,不得訂立定期契約;另外,在工作期間的規定上,比起其他國家而言,也是相對嚴格許多。
立法保障勞工是政府的義務與責任,但是若未考量企業所面臨的經營面困境,一昧的採取僵化的勞工高保障政策,將造成勞工「不蒙其利,反受其害」。
「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」修正草案,最為企業反彈的部分,在於硬性要求在大量解僱勞工前六十日,必須提出解僱計畫書通知相關主管機關。
張寶釵表示,除了實際執行方面有困難之外,若未搭配保密性或其他因應特殊狀況的彈性處理,反而會使企業面臨更嚴峻的挑戰。
如何能在保障勞工權益的同時,也為企業留下提升競爭力的改組空間,政府雖然兩頭燒,但必須為勞資雙方取得一個雙贏的平衡點。